一夜情還是撿屍性侵?律師深度解析性侵案件的真相與迷思

23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性侵案件的真相迷霧

一、當事人各執一詞,如何認定?

性侵案件尤其發生在熟識朋友、伴侶或一夜情後,真相探尋極為複雜。法院會綜合:

二、為何有些指控無法成立?

這不代表被害人說謊,只是刑事需「超越合理懷疑」的高門檻。

貳、「合意」成為焦點

一、性侵指控不成立=誣告?

不一定。誣告罪需證明:

單純指控不成立不等於誣告。若當事人是出於誤解、記憶模糊,通常不構成誣告。

二、遭遇性侵害的自保

三、被指控性侵的應對

貳之一、別忽略:性侵害可能同時觸犯「妨害性隱私罪章」

民國 112 年 2 月《刑法》新增「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第 319 條之 1 至之 6),讓性侵害案件中常見的偷拍、錄影、散布行為有了專屬刑責:

實務上,性侵害過程若被加害人錄影、事後威脅散布、甚至實際外流,可能同時構成性侵害犯罪與妨害性隱私罪——兩罪並行,不會因已成立性侵害而免除另一罪。被害人主張時應一併考慮,以完整追究加害人刑責。

貳之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被害人保護

除刑法外,《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提供被害人多項保護機制:

參、結語

性侵案件涉及人身自由與名譽,無論哪一方都應諮詢專業律師。如您有相關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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