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教科書幾頁才合法?著作權法「合理使用」實務判斷完整解析

23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前言:影印店櫃檯的老問題

「學長去年影印的那本總體經濟,我再印一份應該沒事吧?」「老師上課只用一章,整本書買下來太貴,影印那一章可以嗎?」每到學期初,書局和影印店門口的這類對話沒斷過。

答案看起來簡單,實際上卻沒有一條「印幾頁以下就合法」的硬規定。要回答,得先搞清楚兩件事:影印教科書在法律上算什麼行為?哪些情況可以被「合理使用」救回來?

貳、影印教科書,本質就是「重製」

一、什麼叫重製

著作權法第 3 條把「重製」定義得很廣: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影印一頁是重製、掃描存成 PDF 是重製、用手機拍頁面存進雲端也是重製。

二、未經授權重製,可能觸犯重製罪

只要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也沒有合理使用可以救的空間,影印他人著作就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1 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為了販賣或出租而影印(例如自己印一批拿去賣給下屆學弟妹),刑度會拉高: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金。另依著作權法第 100 條,本章之罪原則上須告訴乃論;但符合第 100 條但書所列「有償提供著作全部原樣利用、數位格式、損害達一定金額」等情形時,才例外非告訴乃論。

三、合理使用是法律明文的排除規定

合理使用不是單純的情緒性說法。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3 項直接規定:「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若確實落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原則上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貳、判斷合理使用的三條路:§65、§46、§51

一、第 65 條:四基準綜合判斷(主戰場)

合理使用主張,多數情況仍要回到第 65 條的四項基準綜合判斷:

  1.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商業目的還是非營利教育目的?直接拿去賣不行、在課堂上教學比較寬
  2. 著作之性質:純事實性(如統計、地圖、字典)較寬;創作性強(如小說、詩、作曲)較嚴
  3. 利用之質量及其占整個著作的比例:影印一個章節 vs 整本書,差很多
  4.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影印後是否使原本可能購買原書的人改用影本,這通常是重要判斷因素

四項不是加總計分,而是整體衡量。若某一項因素明顯不利,例如整本影印、商業目的、直接替代原本購買需求,就可能使合理使用主張站不住腳。

二、第 46 條:學校授課目的的特殊規定

第 46 條允許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和教學人員,為學校授課目的的必要範圍內,重製、公開演出或公開上映已公開發表的著作。但這條是「給老師用」,不是給學生用:

  • 重製必須是「授課目的必要範圍內」,不等於可以把整學期教材整套複印給學生
  • 仍須依第 44 條但書:不得以影響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的方式進行
  • 線上教學若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必須採取合理技術措施,防止未有學校學籍或未經選課之人接收

三、第 51 條:個人或家庭非營利重製

第 51 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白話說:自己在圖書館的自助影印機、自己家裡的影印機,為自己學習需要印一份資料,才有機會主張落在這條的合理範圍內。

但這條有三個隱性限制被常忽略:第一,「合理範圍」仍要回到第 65 條四基準;第二,「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指的是私人機器,街上的便利商店影印機就不算;第三,「個人或家庭」意味著印完不能散布、不能轉賣。

參、法院判斷時看什麼

一、為什麼不直接規定頁數

著作權法沒有單純按頁數判斷的安全線。法院會看的是第 65 條四基準:影印目的、著作性質、利用的質量與比例,以及對教科書市場的影響。

  • 若只是為了個人學習,影印必要的少量頁面,且不影響原書市場,較有機會主張合理使用。
  • 若影印範圍接近整章、跨多章或接近可替代購買原書的程度,風險會明顯上升。
  • 即使頁數不多,如果剛好是整本書的核心解題、重點整理、題庫答案或其他高度市場價值內容,也可能不利於合理使用判斷。

實務上真正危險的,不是單純「幾頁」這個數字,而是整本影印、集體影印成冊販售、或影印業者長期接單協助學生複印可替代原書的內容。這些情境通常更難主張合理使用。

二、四基準的實例運用

情境 目的 利用範圍 市場影響 風險評價
影印必要頁面自己讀書 個人學習 限於課程必要部分 較不易替代購買 仍須依四基準判斷
大量影印並和同學交換 共筆 / 私下分享 範圍擴大且可流通 可能替代購買 風險升高
影印整本書給下屆學弟妹 替代購買 接近原書完整內容 直接替代原書市場 高度風險
影印店整本接單複印 商業目的 大量重製 直接替代原書市場 高度風險

肆、給學生、老師、影印業者的務實建議

一、給學生

  • 買正版教科書是第一選擇,尤其主修課本。經濟上有困難,先想二手書、學校圖書館借閱、電子資源
  • 需要影印時,以「課程必要部分 + 個人使用」為基本界線,不要在群組揪團大量複印
  • 共筆可以做,但不要把整本書拆頁掃描成 PDF 放雲端共享資料夾。這可能涉及重製與公開傳輸,不只是共筆問題
  • 不要販售影印本,包括「收個工本費」這種說法,也可能被認定具有營利或有償提供性質,並提高刑事與民事風險

二、給老師

  • 第 46 條允許為授課目的重製,但請守在「必要範圍」。若把整本或大量教材印給學生,風險會升高
  • 線上教學上傳教材到開放平台前,確認學籍或選課驗證機制運作中
  • 優先使用已經取得授權的教學資源、公版教材、自己撰寫的教材
  • 課堂上使用期刊或教科書頁面,仍要看目的、範圍、是否散布或公開傳輸;轉檔分發前應重新評估授權與合理使用

三、給影印業者

  • 學生來印整本書,不是「學生自己要印」就沒事。影印業者若明知或協助大量重製,仍可能被追究民刑事責任
  • 建立基本自保措施:張貼告示、要求學生確認個人使用目的、對整本或大量影印的訂單婉拒
  • 合法的教科書授權重製業務,可與出版社洽談個別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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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合理使用不等於免費使用

合理使用的彈性是為了讓知識流通,不是讓使用者任意取代授權或購買。四項判斷基準看似抽象,其實每一項都在追問同一件事:「這樣利用,是否已經不合理地影響著作權人的市場與收益?」守住這條核心,合理使用的界線會清楚許多。

若您在課程教材、學術研究、內容創作上有著作權與合理使用的實務疑問,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律師協助授權審查、風險評估與訴訟防禦。

※ 本文僅就一般性法律議題作概要說明,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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