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漏水屋怎麼辦?律師教你保障權益、應對瑕疵的完整指南

24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認識「瑕疵擔保」:賣方的基本責任

一、什麼是物之瑕疵擔保?

賣方必須擔保所售物品(含不動產)在交付時無減損價值或效用的瑕疵。是法律賦予賣方的基本義務,即使契約未載明仍須承擔。

重要:瑕疵擔保屬「無過失責任」——即使賣方聲稱不知情,只要瑕疵於交付時存在,仍須負責。

二、「不動產現況說明書」

房屋買賣通常附有現況說明書,賣方須就:

誠實告知。虛偽記載可能構成詐欺或違反瑕疵擔保。

貳、買到漏水屋的三大權利

一、解除契約

瑕疵情節重大、嚴重影響居住或使用時,可解除契約退屋退款。但一般小瑕疵或可修繕者,法院較不准解約。

二、減少價金

依瑕疵嚴重程度減少價金。實務上漏水屋常以「修繕費用」或「房屋市價減損額」作為減少價金的數額。

三、損害賠償

若賣方有保證品質、故意不告知瑕疵,可請求損害賠償(如修繕費、無法使用房屋的租金損失等)。

參、時效問題

一、及時通知義務

民法第356條:發現瑕疵應立即通知賣方。建議:

二、權利行使期限

民法第365條:

肆、具體建議

一、發現漏水步驟

  1. 立即拍照錄影存證
  2. 請專業人員鑑定漏水原因
  3. 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
  4. 協商修繕或賠償
  5. 協商不成提起訴訟

二、協商注意事項

三、何時訴訟?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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