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78|AI能否參與司法裁判?從《關鍵公敵》談AI審判:節目筆記與逐字稿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78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EP478 的節目筆記。本集從 2026 年電影《關鍵公敵》(Mercy)的 AI 審判設定,討論人工智慧參與司法裁判時的資料、說理、救濟與責任問題。電影情節、節目評論與臺灣現行制度在下文分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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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關鍵公敵》的設定

《關鍵公敵》是 2026 年科幻驚悚片,英文片名為 Mercy。官方劇情簡介指出,一名警探因涉嫌殺害妻子而受審,必須在限時內向先進的 AI 法官證明清白。這是電影所設定的近未來制度,不代表臺灣或其他司法制度已採用相同程序。

節目藉此討論:如果系統從輔助法官進一步成為直接作成裁判的決策者,當事人要如何知道判斷依據、提出反駁、尋求救濟,以及錯誤發生時如何釐清責任。

臺灣現行定位是審判輔助

司法院在 2026 年 4 月 22 日函頒的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將 AI 定位為審判輔助工具,可協助資料檢索、摘要分析及作業流程;證據價值判斷、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仍須由法官親自為之。

因此,現階段談臺灣的司法 AI,應區分裁判費試算、資料整理、檢索與草稿輔助等用途,以及由系統直接決定有罪、無罪或量刑的電影情境。兩者的權限與風險不同。

資料與參數會影響結果

節目提到再犯風險評估、犯罪統計與參數設定。系統採用哪些資料、資料是否完整、變項如何加權、歷史資料是否包含既有差異,都會影響輸出。這些選擇通常包含制度與價值判斷,不能只以「演算法計算」概括。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個人過往紀錄或群體統計,不能單獨取代本案證據與法定證明要求。

裁判理由要能被理解與爭執

當事人能否得知不利判斷的依據、檢查資料與推論,關係到攻擊防禦及救濟。系統若只提供分數或結論,卻無法說明採用的資料、規則與推論,當事人較難針對錯誤提出具體主張。

可解釋性不只涉及公開原始碼。案件資料來源、模型版本、人工覆核、紀錄保存、異議處理與上訴審如何檢查,都可能影響程序是否充分。

審級制度不能簡化成重跑模型

節目以一審、二審、三審說明救濟疑問。臺灣不同審級的審理範圍、事實審與法律審功能並不相同,不能假設使用同一模型就必然得到同一結果,也不能把審級制度理解成單純重算一次。

若 AI 被用於不同審級,仍要說明各審級的權限、可審查範圍、模型與資料差異,以及法官如何獨立判斷。系統輸出不應取代法定審理與裁判理由。

錯誤責任須依參與者與制度判斷

文章原文將 AI 出錯責任寫成無解,範圍過廣。實際責任可能涉及導入機關、系統提供者、操作與覆核人員、資料管理者,以及現行國家賠償、個人資料、行政或訴訟救濟制度。責任是否成立及如何分配,要看系統用途、權限、錯誤原因、損害與法規。

制度設計還需處理版本紀錄、人工覆核、資安、個人資料、申訴與事故通報。這些要求不表示所有錯誤都可歸責於同一人,也不表示現有法律已處理所有新型風險。

輸入資料品質與系統限制

資料缺漏、分類錯誤、樣本偏差或情境變動,可能使系統輸出失準。使用者也需知道輸出的適用範圍與不確定性,並保留查核來源及更正資料的方式。

司法院現行指引另限制將機密資訊、個人資料及未公開訴訟資料輸入未經核准或核備的 AI 系統。司法 AI 的討論因此同時涉及資料保護與資通安全。

節目觀點與現行事實分開

節目主持人不贊成由 AI 完全取代法官,並認為近期仍有許多制度與技術問題。這是節目對未來發展的看法,不能當作技術必然性或法律結論。

目前可以確認的是,臺灣司法院將 AI 規劃為輔助工具,法官仍負責證據評價、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未來是否擴大用途,仍需依公開規範、技術驗證、程序保障與責任機制評估。

延伸閱讀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及一般制度整理。電影情節與節目評論不代表現行法律;司法 AI 的實際使用範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規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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