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在華人社會,繼承祖產往往被視為一份家族的傳承與祝福。然而在實務上,許多人繼承土地或房屋後,打開權狀才發現,自己擁有的並非一塊完整的土地或一棟獨立的房屋,而僅是其中一部分的「持分」。
隨著世代傳承,產權變得愈發破碎。第一代阿公的房產,傳給第二代的五個孩子,每人繼承五分之一;到了第三代,若這五個孩子又各有兩位子女,產權就可能被細分到十份以上。一間房子、一塊土地由數十人共同持有,不僅難以利用,更常因處理方式談不攏而引發家族矛盾。
特別是當年輕一代多在都市打拼,而祖產位於鄉下,既無法自住,也難以出租,長年閒置的結果,就是讓本應是資產的祖產,變成了不知如何是好的「燙手山芋」。當終於有人想處理時,才發現問題的複雜性遠超想像。本文將為您解析處理共有土地與房屋的三種主要法律途徑,幫助您找到解套的方法。
當共有人對於房產的未來無法達成共識時,法律提供了幾種解決方案,各有其優缺點與適用情境。
最理想的方式,莫過於所有共有人能坐下來,平心靜氣地商討出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這就是「協議分割」。
(一) 優點:彈性最大,結果最符合共有人利益
協議分割最大的好處是保有完全的彈性。共有人可以共同決定出售的時機、價格,甚至可以約定先共同出租幾年後再視情況出售。因為是基於共識,最終的結果往往最能滿足所有人的期待,是維繫家族和諧的最佳選擇。
(二) 協議方式
常見的協議方式有兩種:
變賣分錢:將整筆土地或房屋以完整的狀態出售給第三人,再依照各自的持分比例分配售得的價金。
部分共有人承購:由其中一位或數位共有人出資,向其他共有人買下其持分,將產權集中。例如,由老大買下其他四位手足的持分,並支付相應的價金。
(三) 適用情境
此方式適用於共有人之間關係良好、願意理性溝通協商的狀況。
如果您急需用錢,或是不想再耗費心力與其他共有人協商,可以選擇只出售自己名下的「持分」。
(一) 優點:程序單純,迅速脫身
法律上,出售個人持分(法律上稱為「應有部分」)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只要找到買家,您就可以將自己的持分變現,從複雜的共有關係中脫身。後續的問題,就交由新的持分所有權人去處理。
(二) 缺點:價格較差,且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價格通常偏低:由於買方購入的僅是產權的一部分,而非完整的房地產,未來仍需面對與其他共有人協商的麻煩,因此市場上的買家多為特定的投資客或建商,出價自然會遠低於市場行情。
優先承購權:在您將持分賣給外部第三人之前,法律規定必須先以同樣的價格與條件,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願意優先承購。他們有權利「攔胡」,用同樣的條件買下您的持分。
(三) 適用情境
當您急需資金周轉,或已無法與其他共有人進行有效溝通,只想盡快解決問題時,這是一個可以考慮的選項。
當協議分割無法達成,而您又找不到合適的持分買家時,最終的解決方式就是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由法官介入,做出具有強制力的裁判。
(一) 法院如何分割?
法院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原物分割(實體分割):如果土地面積夠大,分割後不至於嚴重減損其價值,法院可能會採取劃分界線的方式,將一塊大土地分割成數塊小土地,分配給各共有人。但對於房屋而言,除非是繼承一整棟公寓,否則幾乎不可能進行原物分割,法院不會將一間房子切成數個房間分給不同的人。
變價分割:這是最常見的分割方式。法院會透過公開拍賣(法拍)的程序將整筆房地產賣掉,再將拍賣所得的價金按持分比例分配給所有共有人。無論是無法進行原物分割的房屋,或是分割後會導致價值嚴重受損的土地(例如分割後畸零、沒有臨路等),法院通常會採用此方法。
(二) 優點:徹底解決紛爭
訴訟雖然耗時,但終有結束的一天。一旦判決確定,就能從根本上解決長久以來懸而未決的共有問題,讓所有人拿錢走人,一勞永逸。
(三) 缺點:耗時、結果未必如人意、變價分割價格可能偏低
時間與金錢成本:訴訟程序曠日廢時,且需支付相應的裁判費與律師費。
結果不確定性:法官擁有最終的決定權,其分割方案可能與任何一位共有人提出的方案都不同,最終結果未必能讓所有人滿意。
法拍價格風險:變價分割是透過法拍程序進行,若第一拍流標,後續的第二拍、第三拍價格會依法打折,最終成交價可能不如市場預期。
除了上述三種方式,其實還有一種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以「多數決」的方式將整筆共有土地或房屋出售的途徑。此方式的要件與程序相對複雜,且在實務上存有不少爭議,需要更詳盡的個案評估。
處理共有祖產,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和平的「協議分割」。若無法達成共識,再依據自身需求,考慮「出售個人持分」或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每種方式都有其利弊,背後更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與權益計算。
如果您正為共有的祖產問題所苦,建議尋求專業律師進行諮詢。透過全面的個案分析,律師能協助您評估各種方案的優劣,擬定最適合您的策略,保障您的權益,讓珍貴的家族傳承不再是燙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