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官司怕白忙?「假扣押」與「假執行」保全您的勝訴果實

24 JUN 2025 張倍齊律師

壹、破解「假」字迷思

許多人誤以為「假扣押」、「假執行」是「假的」。其實「假」在法律上是「暫時」之意——「暫時扣押」、「暫時執行」,效力真實且強大。

貳、「假扣押」:保全債權的第一道防線

一、重要性

訴訟前或訴訟中,防止對方脫產的法律工具。避免「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二、聲請關鍵步驟

三、效力與執行期

必須在裁定送達後30日內聲請強制執行,否則裁定失效。本案訴訟時仍可在期限內聲請執行。

參、「假執行」:勝訴後加速器

一、與假扣押的不同

二、啟動前提與擔保

向法院聲請「宣告假執行」,通常需提供擔保金。若對方上訴後判決逆轉,擔保金可用於賠償對方損失。

三、風險

若最終判決您敗訴,執行取得的錢須退還,且對方受損可從擔保金賠償。

肆、實戰解析

一、「銀彈」的重要性

這些程序需要擔保金:

聲請前須準備充足資金。

二、權衡利弊

三、律師的角色

伍、結語

如您有訴訟保全、強制執行法律需求,歡迎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 張倍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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