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出價,該付「斡旋金」還是簽「要約書」?律師教你一次看懂關鍵差異與風險

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前言:找到夢想的房子後,真正的考驗才剛開始 

在經歷了數週、甚至數月的尋覓後,您終於踏入一間讓您怦然心動的房子。採光、格局、地點,一切都如此恰到好處,您幾乎可以想像未來在這裡生活的模樣。正當您沉浸在喜悅中時,房仲熱切地走向您:「這間真的很搶手,錯過可惜!喜歡的話,我們是不是出個價來談?看您要付斡旋金,還是簽要約書,我來幫您跟屋主努力!」 

這個問題,瞬間將您從尋獲夢想家園的興奮高點,拉進一個充滿未知與壓力的決策路口。「斡旋金」和「要約書」究竟是什麼?哪個對我比較有利?這個看似微小的選擇,背後卻牽動著重大的財務與法律責任。 

這篇文章,將由亮遠法律事務所張倍齊律師,為您擔任最專業的嚮導。我們將徹底解析這兩種不動產交易中至關重要的工具,不僅止於表面的定義,更將深入探討其背後的法律效力、談判策略意涵、心理陷阱與真實的風險。讀完本文,您將能充滿信心地做出最能保障自身權益的明智決定。 

壹、 為何不能「口頭出價」就好?斡旋金與要約書的真正目的 

許多人可能會問,既然我有意願購買,直接請房仲向屋主口頭報價不行嗎?為何一定要透過「付錢」或「簽文件」這種看似麻煩的方式?事實上,斡旋金與要約書的存在,是為了解決不動產交易中一個核心的問題:如何確保各方都是認真的。 

一、 超越口說無憑:將「意向」轉化為「承諾」的法律訊號 

在動輒數百萬、數千萬的房屋交易中,「口說無憑」是最大的風險。如果買方可以隨意出價,例如「我出1200萬」,然後在屋主認真考慮、甚至同意後,又因為「媽媽說頭期款不幫忙了」或「太太想買另一區」等理由輕易反悔,將會造成賣方、房仲大量的時間與機會成本浪費。 

斡旋金與要約書的核心功能,就是一種「承諾機制」。它們是一個正式且具有法律意義的信號,清楚地告訴賣方:「我對於這個出價是認真的,並且願意為此承擔初步的責任。」這一步,就將買方的身分從一個普通的看屋客,提升至一位有待賣方嚴肅回應的準買家,讓整個協商從閒聊式的探詢,進入到正式的談判軌道。 

二、 啟動正式協商:賦予房仲為您談判的「尚方寶劍」 

試想一個情境:一位房仲僅憑著「我的客戶口頭說想出價」,去和屋主談判,其說服力道勢必相當薄弱,屋主大可一笑置之。然而,當房仲帶著一份買方簽署的要約書,或甚至告知屋主「買方已經支付10萬元的斡旋金在公司信託戶頭」時,整個情勢將徹底改變。 

這份文件或這筆資金,成為了房仲為您談判的「尚方寶劍」。它迫使屋主必須正視這個出價的嚴肅性,並做出正式的回應(同意、不同意或提出新的價格)。可以說,斡旋金或要約書,是您正式授權房仲代表您進行價格協商的關鍵一步。 

三、 建立違約共識:為交易雙方設定清晰的「遊戲規則」 

在買賣雙方達成價格共識,到正式簽訂買賣契約之間,仍然存在一段充滿變數的空窗期。買方可能看到更喜歡的房子,賣方也可能收到更高的出價。斡旋金與要約書的另一個核心目的,就是預先為這段期間的「反悔」行為,設定好清晰的財務後果。 

無論是「買方反悔,斡旋金將被沒收」或是「賣方反悔,需加倍返還斡旋金」,這些條款都在事前建立了一套雙方都同意的「遊戲規則」。這個機制有效地穩定交易的期待,促使雙方在達成共識後,能本於誠信原則繼續完成交易,避免因一方輕率的變卦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 

貳、 深入解析「斡旋金」:用有感的現金,鎖定交易的承諾 

「斡旋金」,俗稱「誠意金」,是目前不動產交易實務中最常見的方式。它透過實際的金錢往來,為交易承諾注入了實質的份量。 

一、 斡旋金的運作全流程 

斡旋金的運作機制相當明確,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 支付「誠意金」 

買方確定出價意願後,支付一筆款項(實務上常見金額為新台幣5萬至10萬元,10萬元尤為普遍)給仲介公司。這筆錢代表買方協商的誠意,仲介公司會開立收據,並將此款項存入信託專戶保管。 

(二) 斡旋成功(買賣雙方對價格達成共識) 

當仲介將買方的出價及斡旋金條件告知賣方,且賣方在斡旋書上簽字同意後,斡旋即告成立,這筆斡旋金會直接轉為買賣價金的一部分(定金)。此時,若任何一方反悔,將啟動違約罰則: 

(三) 斡旋失敗(價格談不攏) 

如果在斡旋期間內,賣方始終不同意買方的出價,或買方不接受賣方降價後的價格,導致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斡旋不成立。仲介公司必須將斡旋金全額、無息地退還給買方。 

二、 斡旋金的獨特優勢:為何「有感」如此重要? 

斡旋金的魅力不僅在於其清晰的規則,更在於它所帶來的心理效應與執行上的便利性。 

(一) 心理層面的份量感 

將一筆真金白銀從自己的帳戶轉出,這個動作本身就創造了強烈的心理承諾。它讓交易從抽象的「我想買房」,變成了具體的「我已經為這間房子投入了10萬元」。這種「頭都洗一半了」的感受,會讓買方在面對一些小問題時,更傾向於解決而非輕易放棄,大大增加了交易的穩定性。如同 podcast 中所說的,人「看到錢還是比較有Fu,還是比較有感覺」,這份「有感」的力量,對買賣雙方都是一種定心丸。 

(二) 實務執行的便利性 

這是斡旋金相較於要約書,一個常被忽略卻極其關鍵的優勢:違約後的執行效率。 

當買方違約時,那筆10萬元的斡旋金已經安穩地存放在仲介公司的信託專戶中。對賣方而言,主張權利幾乎沒有任何成本,仲介公司依約將款項轉交即可,可謂「直接吃下來」,乾淨俐落。反觀若是要約書違約,賣方手上只有一份文件,獲得的是「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買方耍賴不付,賣方還需耗費時間與金錢提起訴訟,過程曠日廢時且充滿不確定性,誠如 podcast 中賣方可能的心聲:「到時候我還要提高(告)嗎?很麻煩啊!」 

因此,從賣方的角度來看,一筆確定能拿到的10萬元,往往比一個需要透過訴訟才能實現的20萬元「權利」更具吸引力。這也使得支付斡旋金的買方,在談判桌上往往能展現出更強的誠意與說服力。 

參、 深入解析「要約書」:白紙黑字的法律陷阱 

「要約書」是另一種表達購買意願的法定工具。它不涉及預付現金,而是透過簽署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文件來達成。 

一、 要約書的運作機制 

(一) 簽署書面文件 

買方不需支付任何款項,僅需在一份制式的「要約書」上填寫願意購買的價格、條件並簽名。這份文件一旦經由仲介送達給賣方,即構成法律上的一個「要約」。 

(二) 違約責任的計算方式 

要約書的核心在於其違約條款。條款中會明確規定,一旦賣方在要約書上簽字同意(承諾),買賣意向即達成一致,契約即告成立。此時若買方反悔不買,需賠償賣方一筆違約金。這筆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通常是「房屋買賣總價的一個固定百分比」,實務上常見的比例為總價的 1% 至 3%。 

二、 要約書的潛在風險:無感的承諾,巨大的代價 

要約書看似提供了一個「無痛」的出價方式,但其背後隱藏的風險,往往遠高於斡"旋金。 

(一) 認知陷阱:低估法律的嚴重性 

最大的風險來自於心理上的輕忽。因為沒有實際拿出錢,許多買方在簽署要約書時,感覺就像在填寫一份普通的表格,容易低估其法律後果。很多人會抱持「反正沒付錢,只是簽個字讓他去談談看,到時候反悔應該沒關係吧?」的錯誤心態。 

然而,法律的嚴肅性從不因金錢是否交付而改變。「白紙黑字」一旦簽下,就是一份有效的契約。輕率簽署的後果,往往是在接到對方存證信函或法院傳票時,才驚覺「大錯特錯」,為時已晚。 

(二) 風險敞口:上不封頂的賠償金額 

要約書的第二個巨大風險在於其「浮動的」違約金。斡旋金的風險通常被鎖定在一個固定金額(例如10萬元),是可預測、可控管的。但要約書的違約金是與房屋總價連動的。 

讓我們做個簡單的計算: 

這種「隨便都比斡旋金高」的特性,使得要約書的潛在風險遠超一般人的想像。買方在簽署時,等於是為自己開了一張金額可能非常龐大的空白支票,其風險敞口遠大於斡旋金。 

肆、 終極對決:斡旋金 vs. 要約書,律師教您如何做出最佳決策 

了解了兩者的運作機制與風險後,我們該如何選擇?以下透過一張清晰的比較表與專業建議,幫助您做出判斷。 

一、 核心差異一覽表 

特性 斡旋金 要約書
形式 實際支付一筆現金 簽署一份書面契約
違約罰則 固定金額(例如:新台幣10萬元),風險可預測 房屋總價的百分比(例如:1%−3%),風險隨房價浮動
買方心理感受 體感強烈,有現金支出,決策更謹慎 體感較弱,因未付現而可能輕忽,易衝動決策
賣方談判感受 高度誠意,看到現金,談判意願更高 誠意較不明確,可能被視為試探性出價
違約執行難易度 極低。由仲介直接轉交或依約沒收 高。若對方不付,需耗費時間成本提起訴訟追討
律師建議 風險相對可控,實務上更受青睞 法律效力強,但潛在賠償高且易被輕忽

二、律師的專業建議:從「保護買方」與「促成交易」的雙重角度出發 

綜合以上分析,雖然兩者都是合法有效的工具,但在多數情況下,我會提出以下建議。 

(一) 為何實務上「斡旋金」更受青睞? 

從「促成交易」的角度來看,斡旋金往往是更有效的談判工具。它不僅是法律上的承諾,更是市場溝通上的強力語言。當仲介拿著10萬元的斡旋金收據去見屋主,所傳達的訊息是:「我的客戶已經拿出真金白銀,誠意十足,請您務必認真考慮這個價格。」這種做法更能打動賣方,建立互信,從而提高談判的成功率。 

(二) 從買方風險控管角度,為何我通常更建議「斡旋金」? 

如果問我,我會比較建議給斡旋金。最核心的理由是風險管理。對絕大多數人而言,買房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筆財務決策,過程中的任何風險都應被謹慎控管。 

斡旋金創造了一個「已知且固定」的風險上限。您非常清楚,最壞的情況就是損失這筆10萬元的斡旋金。但要約書則創造了一個「未知且可能巨大」的風險。在簽署的那一刻,您無法完全確定如果違約,最終的賠償金額會是多少,它可能遠遠超出您的預期。在重大的財務決策面前,選擇一個風險可控的方案,是一種絕對必要的理智與謹慎。 

伍、 簽署之前,停看聽:您必須向房仲和自己提出的關鍵問題 

無論您最終選擇斡旋金還是要約書,在簽下大名之前,請務必放慢腳步,向房仲釐清,並向自己確認以下關鍵問題。這一步,是保護您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一、 針對「斡旋/要約」文件本身 

  1. 這份文件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是3天、7天,還是更長?您必須清楚知道自己和賣方的考慮時間有多久。 

  1. 賣方簽字確認後,這份文件是直接轉為正式買賣契約,還是需要另行簽訂新約? 釐清後續流程至關重要。 

  1. 違約條款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不要只聽房仲口頭說明,請親自、逐字閱讀罰則條款,確保自己完全理解。 

二、 針對「交易條件」本身 

  1. 我的出價是否已包含或不包含各項稅費、仲介服務費? 價格的細節必須明確。 

  1. 我是否可以在合約中加上「須待銀行貸款審核通過後,本約始生效力」的但書(停止條件)? 這對於需要貸款的買方而言,是極其重要的保護條款。 

  1. 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我是否可以先完整審閱《不動產說明書》與《標的物現況說明書》? 充分了解屋況是您的權利,也是您的義務。 

結語:您的權益,值得最審慎的對待 

總結來說,斡旋金與要約書都是嚴肅的法律承諾,絕非兒戲。斡旋金用一筆有感的、固定的押金來展現誠意並鎖定風險;要約書則用一份無感的、法律效力極強的書面契約來進行承諾,但潛在的財務風險更高。 

這個選擇不僅是一個程序問題,更是一個策略問題。它直接影響您在談判中的籌碼、您所承擔的風險,以及整個交易的順暢度。 

在購置房產這樣重大的交易中,單純依賴以促成交易為主要目標的房仲之建議,可能存在風險。在您簽下任何可能讓您承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潛在責任的文件前,花費一筆相對小額的費用諮詢專業律師,是對自己未來財產最穩健的投資。若您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有任何疑問,亮遠法律事務所隨時準備好為您提供客觀、專業的法律意見,守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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