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62|買房賣房看清楚現況說明書: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6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62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完整法律解析請參考:買賣房屋最重要的事:別讓『現況說明書』成為不動產糾紛的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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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摘要

多數人簽約都不會把厚厚的契約逐字看完。本集提醒:買賣房屋(尤其中古屋)若沒時間全看,除了確認價金與標的不要寫錯,最該看的就是「現況說明書」——它通常只佔兩三頁,卻是房屋買賣糾紛最常見的源頭。現況說明書揭露房屋現況:產權(地上權、抵押)、增建違建、漏水壁癌結構、是否凶宅、火災天災、有無租客等。賣方據實勾選後,買方知情仍買,就是承擔該瑕疵;但若賣方勾「沒漏水」事後卻發現交屋前就漏水,可能構成瑕疵擔保責任,甚至被主張詐欺或撤銷意思表示。要破除一個常見誤解:現況說明書「沒有的項目」不代表賣方免責——賣方擔保的是房屋能符合正常使用(例如沒有白蟻欄位,但屋內早有白蟻,賣方仍要負責)。因此對賣方而言,盡量誠實揭露(沒欄位也可手寫加註)反而風險最低。

本集重點

  • 多數人不會逐字看契約;中古屋最該看的是現況說明書(約 2–3 頁)。
  • 現況說明書揭露:產權、增建違建、漏水壁癌結構、凶宅、火災天災、有無租客等。
  • 賣方據實勾選→買方知情仍買=承擔該瑕疵。
  • 賣方謊報(勾「沒漏水」實際有)→瑕疵擔保+可能詐欺/被撤銷意思表示。
  • 法院、檢察官常以現況說明書認定雙方說明/合意狀況。
  • 誤解破除:沒列入的項目不代表免責——賣方擔保房屋能正常使用(如白蟻雖無欄位仍要負責)。
  • 對賣方:盡量誠實揭露(沒欄位可手寫加註並載明買方知悉)風險最低。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物之瑕疵擔保(賣方擔保房屋通常效用/正常使用)
  • 詐欺(賣方不實揭露)
  • 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仲介制式文件)
  • 本集未提具體判決字號。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現況說明書(各欄位勾選內容、有無手寫加註)
  • 買賣契約、價金與標的記載
  • 屋況瑕疵的照片、發現時間、報修紀錄
  • 賣方/仲介的說明與往來紀錄
  • 交屋日期(計算瑕疵擔保期間)

精華逐字稿整理

多數人簽約其實不會把厚厚的契約逐字看完——連我自己辦門號、投保,也是只看重點。但買賣房屋,尤其中古屋,如果你沒時間全看,除了確認價金和標的不要寫錯,最該看的就是「現況說明書」。它在整本契約裡通常只佔兩三頁,卻是房屋買賣糾紛最常見的源頭。 現況說明書是對房屋現況的揭露:產權有沒有設定地上權、抵押權,有沒有增建違建,屋況有沒有漏水、壁癌、結構損壞,是不是凶宅,有沒有發生過火災、天災,目前有沒有租客等等。賣方一一勾選、確認後交給買方。如果賣方勾「有漏水、有壁癌」,買方看到還願意買,就是願意承擔這個瑕疵;反過來,如果賣方勾「沒漏水」,事後卻發現交屋前其實就漏水,可能構成瑕疵擔保責任,買方甚至會主張詐欺或撤銷意思表示。所以不管刑事或民事,法院、檢察官都會去看現況說明書,確認當時雙方說明與合意的狀況。 要破除一個常見誤解:現況說明書「沒有的項目」不代表賣方就免責。例如說明書沒有「白蟻」這個欄位,但屋裡早就一堆白蟻,賣方不能說「沒得勾所以我不負責」——因為賣方擔保的是房屋能符合正常使用。所以對賣方來說,盡量誠實揭露反而風險最低;連說明書沒有的,也可以手寫加註「本屋主臥有白蟻、買方已知悉」,這樣寫進去之後,買方就不能再主張這項瑕疵。揭露太多會不會嚇跑買方?也許,但隱匿引起的糾紛,成本往往更高。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整本契約看不完沒關係,但「現況說明書」一定要看清楚——它是買賣糾紛最常見的戰場。賣方據實揭露、買方看清揭露,才不會事後各說各話。如果你正在買賣房屋或已遇到揭露糾紛,建議先把現況說明書與屋況證據整理好,再諮詢律師。完整解析見延伸閱讀文章;也歡迎收聽/收看《法律護身符》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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