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28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完整法律解析請參考:借名登記、借名帳戶與借名投資的法律未爆彈。
延續上集,本集(下集)談借名帳戶與借名投資。借名帳戶常見於做生意的人不想名下有太多錢(怕失敗被查封),於是借用親友帳戶當周轉金。但風險很高:一是帳戶可能被借用人轉賣或出租給詐騙集團,出借的親友反而被當成詐騙共犯;二是帳戶裡的錢長期流進流出、又混入雙方甚至廠商的款項,一旦出借人過世,繼承人與實際使用人各說各話,法院得逐筆認定卻又要一次切清,非常困難。借名投資則是出資的金主不掛名股東或合夥人,卻要分潤;問題在於難以舉證借名出資關係,且金主在經營決策上難以介入,虧損時也未必拿得到財務資料;這在法律上與「隱名合夥」相近,但要件較複雜。律師建議:這類安排風險都高,最好避免;若真要做,務必先諮詢律師、把權利義務約定清楚。
延續上集,這集講借名帳戶和借名投資。借名帳戶我也遇過,常見是有人不想自己帳戶裡放太多錢——多半是做生意的考量,怕以後失敗被查封財產,所以借用親友的帳戶當周轉金:跟哥哥說「幫我申請一個帳戶,提款卡放我這,我賺的錢存進去、需要周轉自己領」。 這在法律上風險很高。第一,你把帳戶借給弟弟,他如果好好做周轉就算了;但如果有一天他缺錢,把帳戶賣給詐騙集團,或自己跟詐騙集團一起做,當初出借帳戶的哥哥,最後反而被認為是詐騙集團共犯。第二,就算沒牽涉詐騙:帳戶裡的錢流來流去,哥哥有匯、弟弟有匯,甚至廠商也匯,全混在一起。哪天哥哥過世,弟弟說「裡面的錢都是我的」,哥哥的小孩(姪兒)一定不願意,雙方對簿公堂。弟弟要逐筆證明每筆都是自己的錢,姪兒說「我看我爸也有匯錢進去」,最後帳戶調出來一團亂。法院有了訴訟就得認定錢是誰的,原則上要一次切清,卻又得逐筆看,非常痛苦。所以借名帳戶我建議最好都不要。 再來是借名投資。出錢的人不掛股東、不掛合夥人,但賺了錢要分。比方說開一家火鍋店,金主出資 500 萬,不掛名,由張三去當股東,分潤再依比例給金主。法律上不是不行,但常見問題是:你怎麼舉證你跟他之間有借名出資?而且因為你沒掛名,在經營決策上沒辦法像一般股東、合夥人那樣介入;對方說「這期虧損多少」,你身為幕後金主,是不是有約定要提供財務文件給你?這種借名投資在法律上有個相近的制度叫「隱名合夥」,但要件相對複雜,建議要做之前先跟律師諮詢,把權利義務約定清楚,否則一開始丟錢進去大家叫你乾爹,錢丟完就懶得理你了。 三種借名(登記、帳戶、投資)目前實務見解多半承認契約有效,所以不是不能做,但我認為風險都很高:登記在親友名下的幾千萬房產,你信得過嗎?萬一你出意外,繼承人追得回來嗎?帳戶可能被拿去詐騙、錢又混在一起難認定;投資則要分清楚到底是「借錢給對方」還是「用對方名義投資」。沒約定清楚,日後都容易有糾紛。
把帳戶或投資掛在別人名下,看似信任,卻可能讓你變成詐騙共犯、或在繼承、拆夥時要不回錢。如果你正考慮借名帳戶、借名投資,或已陷入糾紛,建議先把金流與約定整理清楚,再諮詢律師。完整解析見文末延伸閱讀文章;也歡迎收聽/收看《法律護身符》,由張倍齊律師用白話案例陪你看懂生活中的法律。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