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65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刑法以刑責輕重區分案件,一般認定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為重罪。背信罪的法定刑度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介於重輕罪之間,卻是白領犯罪最常見的罪名之一。 本集張倍齊律師從「為何背信罪容易被忽略」切入,說明刑法上的背信與日常口語的「不守信用」意義不同——法律上的背信,指的是受委任處理他人事務,卻在過程中違背任務、使委任人財產受損。公司採購經理收受廠商回扣、社區管委會主委在招標過程中進行利益輸送,都是典型情境。 本集另一個重點是「內規」的角色:即使不是重大違法,只要違反組織明定的內部規範(如比價程序、詢價規定、餽贈禁止條款),事後又造成組織損害,就很容易被追究背信責任。張倍齊律師建議,凡是受委任擔任有裁量權職務者,上任前務必先確認單位授權範圍與紅線。
以下為節目主要內容的可讀版整理,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並非完整逐字稿。 --- 大家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今天的主題是:身居單位要職,不要忽略背信罪。 我們這個節目平常講比較多的是民法,包括離婚、財產、一些生活上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講得比較少,一方面是因為大家比較少有機會碰到殺人、內線交易這類重大犯罪。比較常見的是公然侮辱、誹謗,這些算輕罪。 但今天要講的背信罪,有點特殊。法律上講的「重罪」,是指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背信罪的法定刑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節目口述),所以你就記得它是五年以下就好。它算是一種白領犯罪,很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可能踩到。 --- 「背信」是什麼?跟日常說的「不守信用」不一樣 一般人說「背信」,聽起來比較像道德問題——背信忘義,沒有信用。但刑法上的背信,定義是:為他人處理事務,卻在過程中違背任務,導致委任人受損。這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不只是道德問題。 --- 最容易碰到背信罪的情況 最常見的是公司委任的經理人。公司把採購任務交給採購經理,採購經理的職責就是幫公司找到性價比高、對公司有利的供應商。這種關係,在法律上比較接近「委任」,而不是一般的雇傭關係——因為公司給了經理人較大的裁量空間。 如果採購經理在這個過程中收受廠商回扣,或是刻意進行利益輸送,那就違反了公司委任給他的任務,並且造成公司財產損害,這就構成背信罪。 另一個常見情境是社區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主委或總幹事。主委的任務是受管委會委托,代表整個組織做事。主委不是「我想怎樣就怎樣」,主委的權責來自於管委會的授權。如果主委在招聘物業管理公司或採購過程中收受回扣,或是故意有利益輸送,就違反了管委會交付的任務,造成財務損失,就可能構成背信。 (至於主委究竟是受管委會委托,還是受全體住戶委托,法律上有爭議,但這是另外一個問題。無論如何,只要是受托處理事務、又違背任務造成損害,就有背信的問題。) --- 判斷有沒有背信的核心 最簡單的判斷方式是:你有沒有違背委任人交付給你的任務? 如果你完全照著委任人的指示在做,即使最後造成損失,一般也不構成背信。背信罪的問題,最常發生在:你本身違反了內規,又說不出合理的理由;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你還收受了廠商的好處。 廠商送禮、廠商巴結你,你沒有拒絕,然後又違反了組織的內規,最後又造成組織損害——很多時候平時沒事,但只要出事,這幾件事加在一起,就非常容易被追究背信罪的責任。 --- 社區主委常見的盲區 很多人是懵懵懂懂被選上主委的,對於規約的要求並不清楚。比如說,規約可能規定採購超過某個金額以上的廠商,要進行比價或詢價——你如果沒照這個程序做,就算你是主委,也可能被住戶告背信。告不告得成另當別論,但只要你違反了內規,又造成了組織損害,就容易被追究。 --- 建議:上任前先搞清楚授權範圍與紅線 我的建議是:如果你擔任的是有裁量權的職務——公司主管、採購經理、社區主委、總幹事——一定要先確認組織授權給你的權限範圍和紅線在哪裡。不是說你要事事照章程、不敢發揮,而是說:組織已經明確畫了一條線,你不要去踩。即使你認為自己是為了公司好、沒有造成損害,只要你違反了明確規定的內規,就讓自己陷入了高法律風險。 做好這件事,能讓你安全卸任;做不好,很可能在卸任前後就官司纏身。
擔任有裁量權的職務不只是責任與榮譽,也帶來相對應的刑事風險。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要接任主管、主委、總幹事等職務,或是擔任期間對某些決策感到不確定,張倍齊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你在上任前確認授權範圍、釐清內規紅線,把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