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46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很多人一想到打官司,第一個念頭是「要找好律師」或「要遇到好法官」。張倍齊律師在本集指出,這些因素確實有影響,但就他的觀察,對一般日常訴訟——借貸糾紛、繼承紛爭、離婚案件——來說,最核心影響勝敗的,是雙方手上的證據強弱。 法庭上真正激烈的攻防,常是「這件事到底有沒有發生」,而不是哪一條法律應該怎麼解讀。原告說被告欠錢,被告說早就還了,法官看的就是誰能提出借據、匯款紀錄、還款收據。法官不是神,無法還原時間已逝的現場,只能透過監視器影像、證人證詞、書面文件等資料「推求事實」。 蒐證因此至關重要。律師再能幹,沒有足夠的證據彈藥,也只是赤手上陣。而且充分、合法的證據,在訴訟前或訴訟中的適當展示,有時甚至能促使對方評估形勢、促成和解,不必走完整個程序。本集提醒聽眾,平常就應養成保留契約、訊息、匯款紀錄等習慣,並在諮詢律師時,先請律師幫你評估證據的強弱與合法性,而不只是討論用哪一條法律。
以下為本集核心內容的整理版,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以可讀形式呈現。非完整逐字稿。 --- 影響訴訟勝敗的關鍵到底是什麼? 很多人覺得,打官司靠的是遇到好法官——不然遇到「恐龍法官」就完了。或者說,要找到好律師,好的律師帶你上天堂,壞的律師讓你住牢房。也有人說,靠的是有沒有錢,有錢就能撐。或者是說,法律懂得多,就比較強。 這些說法都有一定道理,不是說完全沒影響。但以我的觀察,最影響訴訟勝敗的關鍵,其實是證據。 --- 去旁聽法庭,你會看到什麼? 如果你有空去法院旁聽,法院開庭時間一般是上午九點到十二點,下午兩點到五點左右。你去聽個幾場,就會發現:法庭上爭執最激烈的,常常是事實的真相如何,而不是哪一條法律應該怎麼解讀。 比方說,原告說被告欠他錢,被告說沒有。法官就會問原告:你說他欠你錢,你有沒有證據?原告說有,某某人可以作證,或者這裡有借據。被告可能說,就算欠錢我也早就還清了。法官又問:你說還清了,你的證據在哪裡? 所以大部分的攻防,不是在討論「這條法律應該怎麼解釋」,而是在爭「這件事到底有沒有發生」。 --- 法官的工作是推求事實,不是讀心術 教科書上講法官審理的重點叫「認事用法」——先認定事實,再適用法律。法官不是神,沒辦法回到過去還原現場。原告說被告打了他一拳,不管有沒有這件事,時間過了就過了。法官只能透過監視器影像、證人證詞、驗傷單、當事人反應等,去推求到底發生了什麼。 古代的法官叫「推事」——推字是「推己及人」的推,就是說法官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推求事理」。 --- 律師沒有彈藥,再厲害也難打勝仗 訴訟雙方各有各的版本,說的不一樣,就需要提出證據來支撐自己講的是真的,讓法院相信。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證據,律師其實很難幫你打勝仗——就好比打仗沒有武器彈藥,上戰場只是讓人家砍。 所以如果你有法律糾紛,一定要有一個基本觀念:要有充分的證據,或者至少要比對方強的證據。這件事,甚至比你去搞清楚哪一條法律、實務上怎麼判還要重要。 去諮詢律師時,不要只問「這個案件用哪一條法律」,更重要的是請律師幫你評估:你的證據夠不夠強?你的蒐證方式有沒有違法的風險?這些都要在訴訟前先考量清楚。 --- 充分的證據,有時還能促成和解 合法又有力的證據,不只影響訴訟勝敗。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適度展示出來,有時還能對對方產生壓力。尤其當雙方都請了律師,行家一出手就知道對方的證據有多強,這時評估形勢之後,反而可能促成和解,不必走完整個訴訟程序。
打官司之前,最值得做的一件事,不是研究哪條法律,而是先盤點自己手上有哪些證據。 如果你正面臨糾紛,想知道自己的證據夠不夠強、有沒有違法蒐證的風險,歡迎預約張倍齊律師諮詢。張倍齊律師會協助您評估現有證據的強弱,以及訴訟前的整體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