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0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是「從張榮發遺囑看普通人的財產傳承」系列的收尾集,主題聚焦在:立遺囑究竟能做到哪些事,以及為什麼普通家庭也應該認真考慮。 張倍齊律師說明,沒有遺囑時遺產通常依法定比例平均分配,不一定符合被繼承人的實際想法。透過遺囑,可以明確指定不動產由誰取得、避免多名繼承人形成共同共有的複雜局面,甚至可以在遺囑中載明禁止分割遺產(節目口述期限為十年),讓財產暫時保持完整,防止子孫過快變現。 遺囑的可安排範圍不只財產分配,還包括交代債權債務明細、契約、保險櫃內容、珍貴物品藏放位置、告別式安排,以及指定遺囑執行人。 立了遺囑也不必擔心無法更改:可以撕毀、以後遺囑覆蓋前遺囑,或因行為(如出售不動產)使遺囑特定條款自動視為撤回。 最後,律師提醒應注意繼承人的特留分權利,並說明可搭配生前贈與靈活分配,讓特留分主張的空間縮小。財富規劃建議同時諮詢律師與會計師,考量遺產稅與贈與稅的整體效益。
以下為節目口述的校正整理版,已刪除贅字與口語重複,保留核心論述。 --- 遺囑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張倍齊律師說明,這一集是三集系列的最後一集,重點在於:遺囑並不是有錢人的專利,普通人名下即使只有一兩間房,立遺囑一樣有很多好處。 好處一:彰顯立遺囑人的分配意志 沒有遺囑時,遺產依法定比例分配,通常是配偶與子女平均共有。如果你本來就打算平均分配,那當然沒問題;但很多人對於財產如何分配都有自己的想法,希望某人多拿、某人少拿,這不是偏心,而是一種安排。遺囑讓這些想法能真正落實,而不只是停留在口頭。 好處二:替不動產制定分割方法 如果沒有遺囑,所有繼承人對每一筆不動產都形成共同共有。以配偶加兩個子女共三位繼承人為例,三間房子的每一間都會變成三個人各持三分之一。這種共有局面在使用、出租、出售時都可能產生爭議。透過遺囑,可以直接指定哪間房屋由誰取得,避免後續麻煩。 反過來說,如果擔心某個子孫敗光財產,也可以故意讓他們維持共同共有的持份,因為只持有部分持份在變現上相對困難。甚至可以在遺囑中載明禁止分割遺產,節目口述最長可以要求十年內不得分割,讓財產暫時保持完整。 好處三:遺囑讓財產握在自己手上直到過世 如果生前就把所有財產過戶給子孫,萬一子孫不孝,自己就毫無保障。立遺囑能讓財產留在自己名下,直到百年後才依照自己的安排移轉。 好處四:可以交代財產以外的重要事項 遺囑能用來記載債權債務明細(比如某人欠你多少錢、你欠了誰多少錢)、合夥契約、保險櫃內容、珍貴物品或私房錢藏放位置、希望出席追思的賓客名單、陪葬用品、遺照選用、告別式安排,以及給親人的感謝與祝福。 此外,可以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讓遺囑真正按照立遺囑人的意思執行。 遺囑可以更改,不必擔心一立就定案 遺囑有幾種撤回方式。第一是直接撕毀遺囑,法律上視為撤毀,但要記得確認沒有留下其他份數;第二是以後遺囑覆蓋前遺囑,當兩份遺囑對同一財產有不同安排時,以較後日期者為準,所以遺囑要記得寫清楚年月日;第三是行為撤回,例如遺囑中寫明某房屋要給兒子,後來卻把那間房子賣掉了,該部分遺囑就視為撤回。 特留分與生前贈與的靈活搭配 立了遺囑,仍要注意繼承人的特留分——繼承人依照身分不同(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各有法定最低遺產額度。節目口述各身分的比例不同,詳細數字。 律師建議,如果希望大部分財產都給特定繼承人,可以在生前先逐步以贈與方式移轉,讓遺囑範圍內的財產縮小,從而降低其他繼承人日後主張特留分的空間。財富規劃不一定要全靠遺囑或全靠生前贈與,兩者可以搭配運用,並建議同時諮詢律師與會計師,考量遺產稅與贈與稅的整體安排。
遺囑規劃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幾個基本原則,普通家庭也能用它保護自己累積一生的財產。 如果你名下有不動產、存款或債權債務,想在百年後讓財產依照自己的意思分配,或者希望避免子女日後為共有財產爭執,不妨提早規劃。 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對特留分、生前贈與與遺產稅的考量也各不相同。如有具體需求,歡迎與張倍齊律師預約諮詢,針對個案情況提供建議。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