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39|網路筆戰的法律界線:公然侮辱與謾罵的風險: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3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本集張倍齊律師從社群媒體的演算法談起,說明平台設計有時會讓不同立場的人互相看見,進而引發網路筆戰。他指出,筆戰最常見的法律風險是「公然侮辱」與「誹謗」,其中公然侮辱尤為常見。 張倍齊律師解析,「公然」在法律上是指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社群媒體上的留言或貼文自然符合這個條件。關鍵在於發言內容是否達到「侮辱」的程度,而實務標準並不明確——法院和檢察官在審查時,會考量發言脈絡、討論主題,以及被罵的人是否為公眾人物或政治人物。 針對公共議題、具體政策的評論,即使語氣嘲諷,實務上通常受到較寬的容忍;但如果是對一般網友進行人身攻擊,或只是一堆抽象謾罵(如「垃圾」「腦殘」「智障」),成立公然侮辱的風險就相對較高。 張倍齊律師也提到三字經的發語詞議題:法院判斷時會看當事人的教育程度與發言習慣,同樣的詞語殺傷力因人而異,這讓整體標準更加模糊。 本集結語:在民主社會,言論自由與名譽保護之間有一條界線,筆戰時針對具體政策評論、減少抽象謾罵,是最實際的自保方向。

本集重點

  • 「公然」的法律定義: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社群媒體上的留言、貼文均符合公然條件。
  • 侮辱的實務標準模糊:法院與檢察官審查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會考量發言脈絡與主題,不單看詞語本身。
  • 公共議題、政策評論受較寬保護:針對政治人物或具體政策發言,即使語帶嘲諷,成立公然侮辱的門檻相對較高。
  • 抽象謾罵風險較高:整篇文章只有「垃圾」「腦殘」「智障」等詞,法院容忍度低,成立犯罪的風險較高。
  • 被罵對象是一般網友要特別注意:一般人不像公眾人物需要承受較多批評,對一般網友的人身攻擊,構成公然侮辱的可能性較大。
  • 三字經未必構成犯罪,但有風險:法院會審酌當事人教育程度與發言習慣,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
  • 實用建議:批評時針對具體政策或事件提出意見,哪怕語氣帶有嘲諷,也比純粹抽象謾罵更安全。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完整保存遭指控的留言、貼文畫面(含時間、帳號、上下文)
  • 保存你發言前後的對話脈絡,有助說明是針對政策或具體事件的評論
  • 確認對方提告的管道(警察局或地檢署)
  • 評估發言內容是否屬抽象謾罵,或是具體議題的評論
  • 截圖保存完整頁面(含留言、帳號、時間、討論脈絡)
  • 確認對方發言是否針對具體的你,或只是針對某群體的抽象批評
  • 評估對方發言主題是否涉及公共議題,避免提告後被認定言論受保護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逐字稿校正後的可讀版,已刪去重複贅句與口語填充詞: ---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筆戰的界線」。 現在大家都用打字,人手一機,隨時上臉書、IG,或是 Threads。不管哪個社群平台,平台都希望大家多發言。甚至有些平台,例如 Threads,據說會故意讓不同意見的人看到對方的文,引發筆戰——因為衝突就有流量。以前臉書則相反,據說比較會讓同溫層越來越厚,讓你以為全世界都支持你。 筆戰不是沒有法律風險。最近有當事人問我筆戰的界線,我就整理幾個重點。 筆戰最常被告的:公然侮辱和誹謗 公然侮辱是最常見的提告類型,地檢署收到的這類案件,現在有很大比例都來自網路留言。 首先說「公然」。法律上的「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只要有人滑過那個頁面就算。臉書、IG 這些社群媒體,當然符合「公然」的條件。 關鍵是「侮辱」這兩個字。實務上,侮辱的標準其實不太明確。比如說你轉了對方的文章,在下面評論「這篇文章看起來像是沒念書的人寫的」——這夠嘲諷,但有沒有構成公然侮辱?法院或檢察官不一定會認定成立。他們會看:你是在評論什麼事?如果那篇文章涉及政治、公共議題,法院通常對言論自由的保障空間會更寬。 公眾人物與一般網友的差別 如果你批評的是政治人物,或是在討論具體政策,就算語帶嘲諷,法院容忍度也比較高。因為一般民主社會認為,公眾人物、政治人物出來接受公眾評論,就要多承受一些批評指教。 但如果被你罵的是一般網友——他不是公眾人物,也沒有出來討論公共議題——這時候你的發言就要特別注意。一般人不需要承受跟政治人物一樣程度的批評,人身攻擊成立公然侮辱的風險相對較高。 三字經算發語詞?要看人 有些人辯稱,開口閉口三字經只是他的發語詞。法院說要審酌當事人的教育程度和發言習慣。同樣一句三字經,不同人講出來,殺傷力不同,法院的認定也不同。這讓整個標準變得更模糊——不代表你可以說「我習慣這樣講」就沒事,但也不代表一定會成立犯罪。 幾個實用建議 第一,減少抽象謾罵。整篇文章都是「垃圾、腦殘、智障」,法律上容忍度低,也讓人覺得沒有實質內容。如果你要批評,就針對具體的政策或事件去評論,哪怕是帶點嘲諷的口吻,也比純粹抽象謾罵安全得多。 第二,批評公眾人物或具體政策,比較不容易有事。 第三,對一般網友要特別謹慎。他們不是公眾人物,你對他們的人身攻擊,比對政治人物的批評更容易被認定構成侮辱。 筆戰的界線,其實就是言論自由與名譽保護之間的拉鋸。民主社會裡,多包容不同意見、針對議題討論,既是公民素養,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下一集再見。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網路留言一時快意,但公然侮辱官司可能讓你花很多時間跑地檢署和法院。如果你已經被提告,或是不確定自己的留言是否有法律風險,建議在情勢惡化前先釐清狀況。 張倍齊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可以協助你評估發言的法律風險、蒐證策略,或被告後的應對方向。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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