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59|AI 會取代法官、律師嗎?(上)從馬車到汽車,看法律工作的轉變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59 節目封面

AI 能生成文章、回答問題,法官和律師是不是也快被取代?這個問題很容易變成兩個極端:一邊認為專業從此不值錢,另一邊覺得法律工作很特別,完全不必改變。

在這集上篇,張倍齊律師先提出他的觀察:不太會完全取代,但工作方式會變。他用「馬車到汽車」的比喻,回頭看法律界已經發生的轉變:從閱卷室花半天影印,到取得電子卷證;從翻厚厚的判例匯編,到用關鍵字檢索。先看懂哪些工作變了,再談AI會把人帶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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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護身符》EP159|AI 對法院與法律工作的影響(上)

馬車夫消失了,運輸需求卻沒有消失

馬車時代,從甲地到乙地,需要馬車夫,也需要養馬的人、獸醫與洗馬的人。汽車普及以後,交通需求仍在,配套卻換成駕駛、保養廠、加油站與洗車服務。

本集把這些角色轉換當成比喻:不是說歷史上每位馬車夫都順利成了計程車司機,而是同一個需求,可能改由不同工具、不同技能來滿足。原本擅長的工作,如果不再有人需要,技術再熟練也可能面臨困境。

所以,「法律產業還存在」和「我的工作完全不變」,是兩回事。科技可能省掉某些工作、改變分工,也可能讓新的能力變得重要;不能只問職業名稱是否留下來。

以前說閱卷,有很多時間其實花在影印

閱卷是了解法院卷宗內容。隨訴訟進行,卷內會累積雙方書狀、證據、法院調取的資料與辦案紀錄;律師要掌握的不只是自己的主張,也包括對方提出了什麼、法院目前有哪些資料。

張倍齊律師在節目中回顧早期閱卷工作:紙本時代,取得一套卷宗資料,常要在閱卷室一頁頁影印。排隊等設備、處理大量頁面,再把副本帶回事務所整理,並不會因為法律判斷很專業,就自動變快。

張律師記得自己曾辦一件工程案件,卷宗很多。他和助理在閱卷室印了整個早上;下午他另有開庭,助理繼續影印。結果律師花了半天、助理花了一整天,只是為了把卷宗複製一份。

這個故事之所以重要,是因為科技先改變了取得資料的成本。當複製卷宗不再需要投入同樣的人力,律師與助理的時間就能移到其他工作。

電子卷證省下往返,但資料仍要讀懂

紙本掃描成電子檔後,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可以依適用服務取得資料。司法院2021年「線上下載」電子卷證啟用新聞稿介紹,律師單一登入平台的使用者聲請閱卷、繳費,經書記官確認繳費並核閱後,可線上下載,不必另到現場領取或等待郵寄光碟。

張律師在當年的節目中觀察,法院把紙本掃描成電子檔,法官與雙方律師便能閱讀同一份電子資料,省下雙方各自影印的時間。用平板、筆電看卷,也省下影印費與紙張;他還提到,樹木因此少砍了不少。這是他對數位化效率的觀察,實際取得卷證仍須符合申請條件。

開庭時,法庭也能把PDF投影給大家看。張律師在節目中回想,錄製前幾週到法院拿影音光碟,閱卷室已少見過去等影印機的隊伍。取得電子檔與投影資料是數位化帶來的改變,生成式AI則是後續更進一步的工具。

但取得PDF不等於讀懂卷宗。要比對各方說法、辨認證據的用途、找出缺漏,仍需要實際閱讀;影像模糊、頁面缺漏或文字辨識錯誤,也不會因為檔案變成電子格式就消失。

省下影印的半天,可以讓人更早開始分析,卻不能直接拿來推論案件已經分析完成。

電子閱卷費用,不是所有方式都一百、兩百元

節目談到電子卷證取得成本較低。對現在要申請的讀者,仍應分清楚服務方式。司法院民事事件費用表列有現已存在電子卷證:本審100元、非本審200元、本審及非本審全卷200元;紙本掃描、燒錄光碟等則另列費用。金額以司法院現行公布為準。

免費服務則有另外的適用範圍。司法院2018年的整合性線上卷證閱覽服務說明介紹,當時智慧財產民事、智慧財產行政及稅務行政事件的當事人或代理人,可在指定入口免費瀏覽、下載電子化資料;不能據此推論現在每種案件、每種閱卷方式都免費。

實際要用哪項服務,還涉及案件類型、使用者身分、法院審核、卷證是否電子化與可閱覽範圍。先確認自己案件適用的管道,比只記住一個價格更實用。

厚厚的判例匯編,變成關鍵字搜尋

另一個變化,是圖書館或事務所那一排厚重的最高法院判例匯編。以前要翻書、找索引;現在可以在法學資料庫輸入關鍵字,找相關裁判,再逐份閱讀。

例如想了解公然侮辱的實務見解,搜尋能讓人較快找到材料,但結果頁不會直接替案件下結論。不同判決可能涉及不同言詞、場合、當事人關係與法律問題,要看理由及適用背景。

本集把資料庫搜尋視為法律工作的重要技能:工具減少了找資料的時間,同時也要求使用者知道如何搜尋、挑選及比較。找到更多判決,不等於每一份都能支持自己的案件。

AI整理出答案,還是要回到來源

生成式AI與列出網頁的搜尋結果,帶來不同的閱讀體驗:它可以把材料整理成一段回答,讓人更快掌握問題。正因為答案流暢,也更容易讓人忘記追問:這些內容從哪裡來,有沒有把條件省略?

這集發布於2023年,張律師談到自己當時使用ChatGPT與Bing的經驗:ChatGPT有時讓他覺得答案不正確;他當時覺得Bing比較好用,因為會附來源,點進去相對容易核對。

例如,現在ChatGPT的網路搜尋說明已介紹搜尋及來源引用,也提醒結果與引用可能不完整、過時或錯誤。不能把「ChatGPT沒有來源」當成恆常事實,也不能把「有來源」當成答案一定正確。

遇到法律問題,要點開來源,看法條是否現行、裁判究竟說了什麼,以及回答有沒有把不同規定混在一起。若引用存在,卻不能支持該段結論,查核仍未完成。

節省一項工作,與取代整個職業不同

從影印到電子卷證、從翻書到資料庫,本集先說明的是科技如何省下法律工作的時間。省掉重複步驟,可能降低某些人力需求;另一方面,資料處理能力、檢索方法與使用工具的能力,也會影響工作分配。

張倍齊律師認為,法官、律師不太會被完全取代,但這不是未來就業的保證,也不表示每一種法律工作受到的影響相同。把整個職業拆開,才能看出哪些任務正在改變。

AI幫忙整理問題,可以作為理解事情的起點;如果涉及自己的權利、期限或訴訟,仍要回到具體事實與可靠資料,不能只因一段回答聽起來完整,就直接依它作決定。

下集再問:法官和律師的判斷能交給AI嗎?

馬車的比喻提醒我們,需求可能還在,滿足需求的方法卻已不同。閱卷與資料庫的例子則說明,這種變化早就出現在法律工作中,並不是從AI熱門以後才開始。

上集先從工作方式的變化談起,下集再往前一步:當AI不只是協助取得、搜尋與整理資料,它會不會連法律工作中的判斷也一起取代?保留這個問題,才接得上這兩集的討論。

延伸閱讀與相關集數

※ 本頁整理一般法律知識,非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仍須依完整資料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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