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6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起源於一位 YouTube 聽眾的留言,詢問張倍齊律師是否建議一般民眾到法院旁聽學習訴訟攻防、學習法律。 張倍齊律師的回答是:鼓勵去旁聽,但不要期望靠旁聽學會法律攻防。 原因在於臺灣訴訟制度有幾個特點,讓旁聽者很難真正看懂個案的攻防細節: 第一,臺灣訴訟高度重視書狀,大量攻防寫在書狀裡,開庭時律師常以「如起訴狀所載」「如答辯狀所載」帶過,旁聽者沒有書狀就無從理解。第二,臺灣採非集中審理,一個案子往往分散在多次開庭之間,每次隔約一個半月到兩個月,旁聽者看到的只是某一庭的片段,脈絡嚴重破碎。第三,一位法官一個上午可能開十幾件案子,案件類型各異,旁聽者很難在快速切換中建立對任何一案的完整理解。 不過張倍齊律師仍肯定旁聽有其價值:能直觀感受法庭氛圍、了解司法整體運作方式,對法律系學生尤其推薦。本集為上集,下集(EP268)將繼續延伸這個主題。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後的可讀版整理,非原始逐字稿。 --- 開場:這集的起源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我們要講的主題是:到法院旁聽,學法律有幫助嗎?這個主題的起源,是我看到 YouTube 上有聽眾留言,問說律師會不會建議一般民眾到法院旁聽,學習訴訟攻防、學習法律。 我有在文字上回覆他,但我想另外開一集節目來講這件事,因為我想這是一個很多人都好奇的問題。我們節目已經做了 267 集,不知道大家對法院到底有多熟悉。如果你這輩子從來都沒進過法院,或許是好事。不過因為我們是民主法治社會,法院是一個運作很重要的機構,如果你真的從來都沒進去過,我認為去聽一聽也無妨。」 --- 臺灣開庭的現實:書狀主義 「大家看美國電影或美劇,會看到控辯雙方在法庭上激烈攻防。像強尼戴普跟他前妻安伯赫德的訴訟,那種公開對抗的模式,在臺灣比較不是這樣。 臺灣大部分的訴訟案件,是比較注重書狀的。書狀跟言詞攻防大概各一半,甚至可以說很多時候是以書狀為主。除了國民法官案件,因為國民法官案件更朝向美國那種對抗制,重視言詞攻防。 所以如果你到法院旁聽,你常常會聽到——民事的原告或被告律師說:『如起訴狀所載』,或者『如答辯狀所載』,然後法官就繼續進行下一步。你就想說:奇怪,起訴狀到底寫什麼?答辯狀答辯什麼?你們到底在打什麼訴訟? 雖然在法院的電腦螢幕上你可以看到案由,比如說「損害賠償」,大概知道這件事是要賠錢,但為什麼要賠、是車禍、漏水還是醫療糾紛,你並不知道。旁聽的一般民眾是沒有辦法看到書狀內容的,所以要從旁聽中了解個案,是有困難的。」 --- 開庭有多快:一個早上十幾件 「如果你去找附近的法院旁聽,從早上九點半到十二點,大概三個半小時,法官一個早上可能要開十幾件庭。一件庭可能開二十分鐘,甚至更短。 如果你剛好旁聽到的是簡易庭——比如說台北的簡易庭或士林簡易庭——那種比較小的案子,例如銀行信用卡呆帳催收,或者中華電信電信費催繳,這種案件很快,有時候一件庭只需要一兩分鐘。 法院一開庭,銀行法務代表說:『請求如訴狀所載。』法官說:『准許一造辯論判決。』再問:『有何補充?』沒有補充,法官就定下一次宣判日期,整個流程一兩分鐘結束。 複雜一點的工程案件或醫療糾紛,一件庭或許可以開到二十、三十分鐘,但庭期也不會特別長。因為在臺灣,法官了解整個訴訟案件,主要還是靠書狀。」 --- 非集中審理:案件切成片段 「臺灣還有一個特點:我們不是集中審理。 集中審理是什麼意思?像強尼戴普跟安伯赫德的案件,他們是非常密集地在一個禮拜左右把這個案子開完,陪審團整個禮拜就專心審這一件。那個好處是打鐵趁熱,案子一個禮拜就結束了,當然代價是事前準備要做得很足。 臺灣一般案件(非國民法官案件)由職業法官審理,職業法官一個早上要開十幾件案子。一件庭開二十分鐘,確認完雙方書狀意思,接下來法官問:有沒有證人要傳喚?原告說:我希望傳張三。被告說:我要傳李四,順便請法院幫我調台大醫院的病歷。法官說好,下一次開庭時間——就是一個半月後。 又過一個半月,第二庭,來傳張三作證。台大醫院的回覆還沒到?那就等下一庭,又是兩個月後。 所以一個案子,會被切成今天開一庭、一個半月後開第二庭、再兩個月後開第三庭,一個審級走下來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原因就在這裡。 對旁聽的民眾來講,你進去看,過了二十分鐘又切換到下一件案子,而且案件類型各異——第一件工程糾紛、第二件車禍損害賠償、第三件借款關係、第四件借名登記、第五件醫療糾紛、第六件分割共有物,每個案子都不一樣。好處是你可以同時看到很多不同類型的案子,但是你要在這樣的方式下了解任何一個案情,是非常零碎的。」 --- 比喻:外行的看熱鬧,內行的看門道 「訴訟就像比較難的文藝電影:如果你沒有人幫你解釋背後的脈絡,很難真的看懂。卧虎藏龍裡兩個女俠搶那把青冥劍,外行的人看花式武打很好看,內行的人才知道搶的不是劍,搶的是感情。 訴訟也一樣。如果你不懂,有時候看到的是那種比較花俏、但其實沒打中法官要害的攻防,卻看不出那個朴實無華但真正動搖對方的論點,才是真功夫。 所以如果你沒有人協助講解,外行看看熱鬧也不錯,但要透過旁聽來學法律,不能期待很高。」 --- 結語:我還是鼓勵去旁聽 「即便如此,我還是鼓勵大家去法院旁聽。如果你真的從來都沒去過法院,雖然沒進過法院是好事,但去看看法官、律師開庭是什麼樣子,我認為也是蠻好的。尤其法律系學生,我更鼓勵去旁聽,一定會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不知不覺講了很多,時間可能不夠,我想再用下一集繼續跟大家講對法院旁聽學法律的看法。這集法律護身符,我們就講到這裡,下集再見。」
去法院旁聽是了解司法運作的好機會,但臺灣訴訟大量攻防藏在書狀裡,開庭現場常常只聽到「如書狀所載」,沒有背景知識很難看懂個案的真正爭點。 如果你正在面臨訴訟,或想了解自己的法律狀況,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光靠旁聽幾場庭,不足以取代與律師的深度討論。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