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在情緒激動的當下,許多人會憑著一股「這是我的東西,我當然可以拿回來」的直覺行事。然而,這個看似天經地義的想法,在法律上可能隱藏著巨大的風險。讓我們先來看兩個非常真實的場景:
一對夫妻在家中激烈爭吵,太太越想越氣,指著牆上的冷氣機對先生說:「這台冷氣當初是我娘家出錢買的,現在我們要分開了,我要把它拆走!」先生也不甘示弱地回嗆:「房子是我的名字,裝上來的東西就是我的,妳敢拆拆看!」
一位室內設計師辛苦地為屋主施工,木地板、油漆、漂亮的系統櫃都已安裝完成,工程卻進行到一半,屋主開始拖欠工程款。設計師一氣之下,帶著工班到現場,打算把自己做的系統櫃、木地板全部拆掉,心想:「你不付錢沒關係,我的東西我自己拿回去,這筆生意我也不做了!」
上述這兩個場景,無論是拆冷氣還是拆裝潢,真的可以這樣做嗎?答案是:非常危險!因為這涉及到民法上一個重要但常被忽略的概念——「附合」。
所謂「附合」,白話來說,就是當一個「動產」(可以移動的物品,如冷氣、磁磚)與一個「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結合後,變成了不動產的重要成分,難以再輕易分開。
法律上判斷是否成立「附合」,主要有兩個標準:
非經毀損不能分離:如果將兩者分開,會導致動產或不動產本身毀壞。
分離需費過鉅:雖然可以分開,但需要花費的成本過高,不符合經濟效益。
我們可以拿磁磚來做個簡單的比喻。磁磚本身是可以一箱一箱搬運的動產,水泥也是。但當師傅將水泥和磁磚鋪貼到牆壁上後,磁磚就和房屋(不動產)緊密結合了。此時,若想把磁磚再「敲」下來,不僅磁磚本身會破碎,牆面也會受損。因為分離會造成毀損,這時磁磚就已經「附合」到房屋上,成為房屋的一部分了。
根據民法第811條的規定,當動產「附合」於不動產,成為不動產的重要成分時,該動產的所有權,就由「不動產的所有人」取得。
這意味著,前面案例中,太太娘家出錢買的冷氣,一旦安裝在先生名下的房子裡,冷氣的所有權就可能變成先生的。同樣地,設計師安裝的系統櫃和木地板,所有權也移轉給了屋主。
您可能會覺得這非常不公平:「我花錢買的東西,怎麼就變成別人的了?」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維護整體社會的「交易安全」與秩序。
試想,如果一棟房子蓋好、裝潢好之後,賣給了第三人,結果原本的磁磚廠商、鋼筋廠商、系統櫃廠商都跑來說:「屋主還欠我錢,所以牆壁裡的鋼筋、地上的磁磚都是我的,我要把它們拆回去。」那這棟房子的交易將永無寧日,沒有人敢買賣不動產。因此,法律劃定了一條明確的界線:一旦附合,所有權就移轉,以確保不動產權利的穩定性。
冷氣機:雖然看似可以拆卸,但安裝過程需要在牆壁鑽孔、拉設銅管並固定主機。拆卸時常會損害牆面,因此實務上多數見解認為冷氣機屬於附合物。
系統櫃、嵌入式家電:例如嵌入式烤箱、洗碗機等,這些物品被設計來與櫥櫃或牆面緊密結合,拆卸會破壞櫥櫃或牆面本身,是典型的附合物。
木地板、磁磚、馬桶衛浴:這些物品一旦安裝,就無法在不破壞其本身價值的情況下移除,毫無疑問地會成立附合。
冰箱、洗衣機、電視:這些是獨立的家電,通常只需插上電源即可使用,可以隨時移動而不會損害房屋。因此,它們的所有權不會因為放置在屋內而改變。
這正是整個事件中最關鍵的風險所在。當您理解了「附合」的概念後,就會明白為什麼不能擅自拆除。
因為一旦「附合」成立,冷氣、系統櫃在法律上就已經是「房屋的一部分」,所有權屬於屋主。此時,您若動手拆除,就不是在「拿回自己的東西」,而是在「破壞他人的財產」。這個行為,就可能觸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
許多人會抗辯:「是他欠我錢在先!我是有正當理由的!」但在刑法上,毀損罪的成立與否,看的是您是否「故意破壞他人之物」,而不管您背後的理由多麼正當。對方欠您工程款,是民事上的債務糾紛;而您破壞他的房屋,則是刑事上的犯罪行為。
原本您是佔理的一方(債權人),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討回款項。但若因一時衝動而動手拆除,反而讓對方抓到把柄,對您提出毀損罪的刑事告訴。屆時,您將從被害人變為被告,處境極為不利,對方甚至可能利用刑事案件來作為談判民事債務的籌碼。
東西的所有權移轉了,不代表您的錢就拿不回來了。法律禁止的是以破壞性的方式「自力救濟」,但提供了合法的求償管道。
您應該做的是循法律途徑來要錢,而不是要東西。具體可以主張:
請求給付工程款或買賣價金:根據您與對方的契約(裝潢合約、買賣合約),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應付的款項。
主張不當得利:由於對方因為「附合」而無償取得了您所提供物品的所有權,您可以依據民法「不當得利」的規定,向對方請求返還該物品的價額。
在採取法律行動前,請務必妥善保管所有相關證據,包含:契約書、估價單、收據、發票、匯款紀錄、雙方溝通的對話紀錄(LINE、Email等)。這些都是您日後在法庭上主張權利的重要武器。
面對糾紛,特別是牽涉到金錢與情感時,保持冷靜至關重要。許多看似合乎常理的直覺反應,在法律世界裡卻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
「附合」的原則提醒我們,在動手破壞或拆除任何已安裝的物品前,務必三思。您付了錢,不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將物品取回。一時的衝動,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可能讓自己從有理變無理,甚至背上刑事責任。
遇到類似的爭議時,正確的第一步不是拿起工具,而是拿起電話諮詢律師。讓專業的法律意見成為您的護身符,引導您透過合法的途徑,有效捍衛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