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司法黃牛!律師教你如何辨識兩種常見詐騙手法與法律後果

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壹、黃牛百百種,司法黃牛最可怕 

「黃牛」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從演唱會的黃牛票,到火車票的黃牛,它們的共通點都是藉由轉賣來從中獲取高額利潤。然而,有一種「黃牛」不只讓你損失金錢,還可能讓你的官司一敗塗地,那就是「司法黃牛」。 

司法黃牛賣的不是票,而是「保證勝訴」的謊言,以及與司法體系「有關係」的假象。他們利用民眾對訴訟的恐懼與不安,趁機招搖撞騙。 

一、司法黃牛的兩種常見類型 

在律師執業的十多年經驗中,我發現司法黃牛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常見類型,每一種都充滿了陷阱。 

(一) 賣弄關係的「誇大保證型」 

這類黃牛經常出入法院,給人一種很熟稔的印象。他們最常說的話是:「我跟某某法官、檢察官很熟,這個案子交給我,絕對沒問題,百分之百勝訴。」 

  1. 為什麼這類話術充滿危險? 

(1) 缺乏專業倫理:合格的律師不會對當事人保證「一定會贏」。因為法律案件充滿變數,法官和檢察官都是人,他們對同一案件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律師的專業是分析案情、評估風險,而非提供虛假的承諾。誇大保證,不僅違反律師倫理,也可能讓當事人誤以為有「走後門」的空間,反而對司法體系產生錯誤的聯想與不信任。 

(2) 暗藏詐欺意圖:這些誇大保證的背後,往往隱藏著高額的「關係費用」。他們可能聲稱這筆錢要拿去「打點」司法人員,但實際上,這些錢都進了自己的口袋。若當事人發現官司結果不如預期,這類行為就可能構成詐欺罪,觸犯《刑法》。 

(二) 法律顧問的「無照執業型」 

這類黃牛可能也經常在法院出沒,或是自稱有多年實務經驗。他們沒有律師執照,卻向當事人收取費用,聲稱可以幫忙處理訴訟業務,例如撰寫書狀、出庭協調等。 

  1. 為什麼這類行為會觸法? 

根據《律師法》第127條規定:「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來說,律師法明確規定,只有擁有律師執照的人才能收費辦理訴訟業務。 

(1) 免費幫忙不違法:如果你是無償地為親友處理訴訟,這並不違法。例如,你的法律系姪女幫你打官司,沒有收費,這當然沒有問題。 

(2) 收費就會觸法:但只要是「意圖營利」(也就是打算收費),卻沒有律師執照,就構成犯罪。這類人雖然聲稱有豐富經驗,但他們的法律知識往往片面且四不像,反而容易誤導當事人,讓官司陷入困境。 

貳、如何保護自己,遠離司法黃牛? 

要避免落入司法黃牛的陷阱,最重要的是提高警覺,並採取以下行動: 

一、查證律師資格 

當你尋求法律協助時,第一步就是確認對方的律師身份。你可以透過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律師姓名進行查詢,確保對方確實是領有執照的合格律師。這是最簡單、最有效的自保方式。 

二、謹慎對待「保證勝訴」的承諾 

再次強調,任何專業的律師都不會向你保證官司「一定贏」。如果你聽到有人信誓旦旦地說「保證搞定」,請務必提高警覺,這很可能是司法黃牛的話術。合格的律師會根據證據和法律,為你分析勝訴的可能性,並清楚說明風險。 

三、善用法律扶助資源 

許多人尋求司法黃牛的協助,是因為認為律師費用昂貴。其實,台灣有完善的法律扶助制度。如果你是中低收入戶,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基金會會根據你的經濟狀況與案件需要,指派合格律師為你提供法律服務,讓你無須擔心高額費用,也能獲得專業、可靠的法律協助。 

四、結語 

台灣的司法體系或許仍有改進空間,但絕大多數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都秉持著專業與良知在崗位上努力。司法黃牛的行為,不僅傷害了當事人的權益,更動搖了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當你面臨法律問題時,請務必尋求合格的律師協助,或善用法律扶助資源。避免因一時的焦慮或貪圖便宜,而將自己的權益拱手交給那些打著「司法黃牛」旗號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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