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 2025 張倍齊律師律師
「黃牛」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然而有一種黃牛不只讓你損失金錢,還可能讓你的官司一敗塗地,那就是「司法黃牛」。
司法黃牛賣的不是票,而是「保證勝訴」的謊言,以及與司法體系「有關係」的假象。他們利用民眾對訴訟的恐懼與不安,趁機招搖撞騙。
這類黃牛經常出入法院,給人一種很熟稔的印象。最常說的話是:「我跟某某法官、檢察官很熟,這個案子交給我,絕對沒問題,百分之百勝訴。」
若當事人發現官司結果不如預期,這類行為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最高 5 年有期徒刑)。若聲稱要賄賂司法人員,更可能構成刑法第 142 條之行賄罪,雙方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類黃牛沒有律師執照,卻向當事人收取費用,聲稱可以幫忙處理訴訟業務:撰寫書狀、出庭協調等。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金。」
白話說:只有擁有律師執照的人才能收費辦理訴訟業務。
他們的法律知識往往片面且四不像,反而容易誤導當事人,讓官司走向更糟的結果:書狀寫錯、答辯方向偏離、錯過關鍵時效等。
聽到這些話,請保持警覺——正派的法律服務從來不需要走後門。
至全國律師聯合會(www.twba.org.tw)或各地律師公會網站,輸入姓名查詢。正牌律師都會在公會註冊,資料公開查閱。
律師會有由司法院核發的律師證書。若對方推託不願出示,或證書上的資訊不符,就有問題。
正派律師通常有固定事務所地址。透過 Google 地圖、實地查訪確認事務所確實存在。
合法律師都會簽訂委任契約書,載明服務範圍、費用、審級。若對方只收現金、沒有書面、不開收據,幾乎可確定是黃牛。
面對訴訟的焦慮,許多民眾病急亂投醫,反而掉入司法黃牛的陷阱。天下沒有「包贏」的官司,也沒有「走後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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