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43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完整法律解析請參考:不知道被告是誰,也可以告嗎?律師教你如何特定被告。
不知道對方真實姓名,也能告嗎?要分刑事與民事。刑事案件有檢警可以幫忙查;民事訴訟因為是私人間求償,要由原告自己特定被告,至少要給出一點可供查詢的線索(姓名、住址、公司、車牌、電話)。本集舉幾種情境:①只知住址(如樓上漏水)——書狀先寫「某甲(某號某樓屋主)」,法院會發公文,原告憑公文到地政事務所調第一類謄本、補正屋主姓名。②只知臉書 ID/假名——Meta、IG 等美國公司多半不理台灣法院(除非極重大犯罪),提告者要自己積極比對或透過檢警查 IP。③只知是某公司員工——寫「李經理、某公司」,法院發函公司調員工資料。④只知車牌——走刑案由檢警查較快。⑤只知電話——法院發函電信公司調申登人(預付卡、人頭可能查不到);網路電話較棘手。提醒:交易往來盡量留下完整個資,否則日後要告卻找不到人;司法資源有限,被害人也要積極提供線索。
連被告是誰都不知道,怎麼告?要分刑事和民事。刑事案件有檢警可以幫忙查;但民事訴訟是私人間求償,要由你(原告)自己特定被告,至少要給出一點可供查詢的線索。民事庭不是鐵板一塊,法官可以在程序上協助你找出被告身分,前提是你要先給線索。 舉幾個情境。一、只知住址,例如樓上漏水卻不認識屋主:書狀先寫「某甲(某號某樓之屋主),住所姓名不詳待補」,法院收到後通常會發一份公文給原告,要你提供該地址的建物、土地謄本;你就拿這份公文去地政事務所調出第一類謄本(最完整、含所有權人姓名),查到屋主是誰後補正,案件就能繼續。二、只知臉書 ID 或假名:這比較麻煩,因為 Meta、IG 這些美國公司對台灣法院的調查多半不理(除非是拐賣幼童、重大性侵、重大毒品等極重大犯罪);台灣法院也沒有強制力,所以提告者要自己積極一點,比對對方的好友、發言資訊,或透過檢警查 IP,不能把問題全丟給法院。三、只知是某公司員工:寫「李經理、某公司」,法院發函公司調員工資料就比較好特定。四、只知車牌:走刑案由檢警查會比較快。五、只知電話:法院可發函電信公司調當初的申登人,但如果是預付卡、人頭就不一定查得到;網路電話(email 註冊)則跟臉書一樣棘手。 所以提醒大家:跟人交易、往來,盡量把對方的完整個資留下來,否則日後要告卻找不到人。司法資源有限,法院不可能只為一個案子窮盡洪荒之力;身為被害人,自己也要積極提供切入點。如果一開始就發現很難找到人,也要評估訴訟成本,必要時找律師諮詢。
連對方真實姓名都不知道,也可能告得成——但你至少要給出一點線索,法院或檢警才有方向。網路匿名案件尤其要自己積極。如果你手上只有片段資訊、不確定能否特定被告,建議諮詢律師評估。完整解析見延伸閱讀文章;也歡迎收聽/收看《法律護身符》。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