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35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是「威脅,要合法也要落實」的下集,延續上集關於合法威脅邊界的討論,聚焦在另一個核心問題:就算威脅合法,如果沒有落實,對方就不會認真看待。 張倍齊律師以漏水糾紛為例說明:面對不理人的鄰居,不應一開始就把求償金額全部寫進存證信函,因為金額沒有共識的基礎前,開口就要七八十萬容易被對方當成漫天喊價,反而讓協商無法啟動。比較好的做法是先請對方聯繫協商,讓存證信函只承擔「釋放要依法行事的訊號」這個功能,後續再視對方反應逐步加強力道。 不過,律師也強調這套「由軟到硬」的原則不是鐵律。如果你非常了解對方——例如離婚或監護權訴訟中的前配偶——而且你知道對方吃硬不吃軟,直接跳過存證信函、讓對方收到開庭通知,有時反而更有效率。反過來,如果你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真的提告,話就不要說太滿,否則對方一旦識破,你之後說的任何話都會失去可信度。
以下為本集精華內容整理,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保留核心論點與說話節奏。 --- 延續上集,今天要繼續談「威脅要合法,也要落實」的下集部分。 上集說到,你要把「提告」當成談判工具,前提是要合法,不能讓它變成恐嚇罪。除了合法,你也要真的能落實你說出口的後果。如果你寄了存證信函說「十天內不理我就提告」,你就真的要去提告。不然對方下次聽到你的話,可信度就會大打折扣。另外,你威脅時提出的要求,不能和之後訴訟裡的主張差太多,否則對方會覺得你當初只是在漫天喊價。 「由軟到硬」的基本原則 通常我建議的方式是「由軟到硬」。你最初提出的要求,最好讓對方比較容易做到;你準備實施的後果效果,也可以先輕微一點。 以漏水糾紛為例:樓上鄰居的管線破裂或裝潢施工導致你家漏水,修繕通常很難只靠你家自行解決,需要找出源頭、請師傅到樓上勘看。但實務上漏水糾紛之所以這麼多,就是因為樓上常常愛理不理,或者你找不到人,又或者住的是房客、房東人在國外。 我的建議是:一開始不要直接揚言提告,這樣法律效果其實太強。先好好找到對方、說明情況,好好談。等對方態度開始不耐煩或愛理不理,再考慮寄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的第一封,我不太建議一開始就把求償金額寫進去。你自己的損害有多少——家具、天花板修繕費用——就算你估出來了,對方也不見得認同。你不需要一開口就開出七八十萬,讓對方覺得你在漫天喊價。比較好的做法是:第一封只請對方跟你聯繫,或者請對方跟你的律師協商。光是收到存證信函,對方就已經感覺到「這件事情要依法行事了」。後續如果對方連協商都不願意,你再照你寫的去提告。 存證信函的內容,一開口不要要求一個對方很難做到的事——比如一開口就要賠一百萬、兩百萬。你說話太強勢,有時反而讓對方覺得沒有協商空間,不是嚇跑他,就是讓他更想跟你槓。 讀懂對方,選擇力道 「由軟到硬」是預設值,但不是鐵律。你要先想一下,對方大概是什麼樣的人。 如果你不了解對方,就按預設步驟,先溫和再升級。如果你很了解對方——比如離婚官司或監護權官司,你對對方的了解往往比你的律師還深——而且你知道這個人吃硬不吃軟,存證信函對他根本沒用,你甚至可以直接不發存證信函,讓他直接收到開庭通知或刑事偵查庭的傳喚。這樣不只比較震撼,還直接進入訴訟程序,省去過渡步驟。 反過來,如果你其實沒打算真的提告,從一開始就打算最多就是去調解,那你的存證信函口氣就不要寫得那麼嚴厲,好像對方不理你馬上就要收到開庭通知。這樣對方評估你的意圖會失準,也不見得好。 你釋放的訊息是策略的一部分 你說話的方式、你的態度,都是你在釋放資訊,讓對方判斷你是想戰還是想和,從而決定他的下一步。如果你想和,一開始口氣就不要太凶,否則對方情緒上來反而更想跟你槓。如果你想戰,就要發揮足夠的威脅力道,讓對方知道不照做就等著開戰。 發存證信函、進行威脅或協商,你釋放的資訊一定要考量你自己能做到的,以及對方可能的反應。你要想好後手,不是隨便發個存證信函,等著對方來跟你求饒。
法律談判中,「提告」的威脅能發揮作用,前提是對方相信你真的會這麼做。話說出去之前,張倍齊律師建議先想清楚三件事:你說的後果你有能力實施嗎?你要求的事情對方做得到嗎?如果對方不理你,你的下一步是什麼? 如果你正面對漏水糾紛、鄰居不理人、或任何需要透過法律途徑施壓的情況,歡迎與張倍齊律師討論,一起評估哪種方式最符合你的情況與目標。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