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06|事實和證據越多越好嗎?: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06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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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摘要

本集張倍齊律師回答一個看似簡單、實則有層次的問題:事實是不是越完整越好?證據是不是越多越好? 答案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找律師時,應該盡量完整揭露所有事實與證據,不要對律師隱瞞,因為律師若不了解完整情況,開庭時一旦對方提出意料之外的證據,就會陷入被突襲的困境。 第二個階段是進入起訴與訴訟攻防後,答案就不同了。律師不會把所有事實與證據一次全部塞進書狀,而是要先「畫定戰場」——決定這個訴訟要告什麼、以哪個請求方向對自己最有利,再依攻防節奏逐步提出對應的事實與證據。訴訟有如乒乓球,一來一往;過早把所有底牌全亮出來,反而可能讓書狀失焦,甚至讓法官看到前後矛盾的資料。 張倍齊律師也引述一句前輩律師的話:「訴訟的開啟由原告決定,訴訟的終結由被告決定」,說明原告的戰場設定對訴訟走向有決定性影響。

本集重點

  • 找律師階段:對律師要和盤托出,不要自行判斷哪些「不重要」而隱瞞,因為那些被你認為不重要的細節,可能正是對方的殺手鐧。
  • 起訴前先畫定戰場:原告律師最關鍵的工作,是在起訴前決定訴訟的輪廓——以哪個請求方向切入、哪些事實優先呈現。
  • 書狀不是越厚越盡責:書狀寫得短,可能是律師在等對方答辯後才精準回擊,而非偷懶。
  • 訴訟節奏像乒乓球:一來一往的攻防節奏是正常的,一開始把所有證據全丟出來,不見得是好策略。
  • 多餘資料可能有害:事實整理得雜亂,可能讓法官看到前後矛盾、產生疑慮,反而傷害自己的可信度。
  • 原告決定開啟,被告決定終結:原告決定戰場範圍;被告若全部不爭執則訴訟快速終結,若全部否認則拉長審理期間。
  • 委婉呈現不等於欺騙:不必要的事實可以以「非重點」方式呈現,這是策略,不是對法院說謊。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與案件相關的所有文件:合約、收據、匯款紀錄、通訊截圖(LINE、Email、簡訊)——不論你認為重不重要,先全部整理給律師看。
  • 事件時間軸:依時間順序列出所有關鍵事件,包括你認為對自己不利的部分。
  • 對方已知或可能持有的資料:想一想對方手上有什麼,開庭時可能會拿出來。
  • 你希望達成的目標:是要錢、要離婚、要監護權、還是要對方停止某行為?目標不同,起訴方向也不同,律師需要知道你的優先順序。
  • 你願意接受的最低條件:如果訴訟走到一半有機會和解,你的底線在哪裡?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張倍齊律師本集核心論述,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整理為可讀版本。 --- 事實越完整越好、證據越多越好——這兩個問號代表我不是無條件同意這個說法。 這個問題沒有單一答案,要看你處於哪個階段。 找律師的時候,答案是肯定的。 你越能完整告訴律師事實、提供更多證據,對你的訴訟就越有幫助。我常說,很多案子輸掉,不是因為當事人說的不是真的,而是因為無法舉證。事實和證據是一體兩面——你的證據越多,能鞏固的事實就越完整。 所以,找律師的時候,請盡量不要對律師有所隱瞞。有時候當事人覺得某些事情不好意思說,比如家族內部的糾紛,覺得跟律師講已經很難為情,還要說家裡的糗事——但從有效處理的立場來看,律師知道越完整的事實,才能更準確判斷訴訟會怎麼走。 我碰過這種情況:律師去開庭,對方當庭提出讓人震驚的證據,開完庭問當事人,當事人才說「我以為這個不重要」。你認為不重要的事,很可能正是影響訴訟的關鍵。如果你自己判斷不了哪些重要,最好直接問律師。 進入起訴與訴訟攻防階段,答案就不同了。 律師要提起訴訟,不是把所有事實與證據一口氣全部塞進書狀。這些事實需要被雕刻、雕琢,讓法官看到的書狀是簡明清楚的——原告要主張什麼、請求什麼,這才是律師的責任。 訴訟很像乒乓球:你打過去,對方打回來,再打過去,這才叫攻防。如果一開始就把所有證據全部丟出來,不一定是好事,甚至可能造成法官在閱讀書狀時的困擾。所以有時候律師書狀寫得短、寫得少,不代表不盡責——可能是在等對方的抗辯或答辯之後,再做進一步的精準回應。 有一句前輩律師說過的話,我覺得很有道理:訴訟的開啟是由原告決定的,訴訟的終結是由被告決定的。 什麼意思?你要告貨款、工程款、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借款返還、離婚、監護權,還是連同財產一起告——這些都是原告在決定。原告決定了訴訟的輪廓,被告只能在這個範圍內提出答辯和防禦。只要被告守得住,原告就輸了。 而訴訟的終結為什麼是被告決定的?因為如果被告對原告提出的事實都不爭執、全部承認,訴訟就快速終結;但如果被告什麼都否認、什麼都要求原告舉證,法官審理的複雜度就會越來越高,訴訟就很難快速結案。被告常常有拖延的動機。 所以,如果你是原告,必須把所有事實與證據合盤對律師托出,再由律師跟你討論:我們要畫一個什麼樣的戰場?哪個戰場對我們有利?是應該先打有利的、以戰逼合邊打邊談,還是先禮後兵?這些都是起訴前要想清楚的。 原告律師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在起訴前先畫定戰場。戰場畫得漂亮,被告就必須在這個範圍內跟你打。 最後要提醒的是:如果你把一堆未經篩選的事實全部丟給法院,裡面可能藏著前後矛盾的內容,反而讓法官起疑。與其這樣,不如專攻其中一兩個最有力的點,讓被告無法在這個點上防禦。起訴前把戰場開得漂亮,後面的訴訟才好打。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訴訟不是資料越多越好,也不是書狀越厚越安全。如果你正面臨需要提告或應訴的情況,張倍齊律師建議你先把所有事實與證據整理齊全,再與律師一起討論起訴方向與戰場設定。訴訟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起訴前的那一步規劃。如有需要,歡迎與張倍齊律師預約諮詢。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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