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51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家人之間談錢最容易留下模糊地帶。「你先拿去用,有賺錢再還我」這句話,在法律上可能代表投資(股權)、也可能只是借款(債權)。兩者的差異不是小事:若是投資,出資人是股東或合夥人,必須共同承擔事業的盈虧;若是借款,不論事業賺賠,創業者時間到就必須返還本金加利息。本集主講人張倍齊律師,以台北中山站一帶的特色小店為引子,說明創業初期向親友取得資金時,為什麼務必把資金性質——股權還是債權——白紙黑字寫清楚。沒有寫清楚,事業成功時才是糾紛開始的時候。本集也提醒,股東之間的持股比例、利潤分配與退場機制,以及借款的利息與還款期限,都是在動手創業前就應處理好的法律事項。
以下為節目精華段落整理,已校正 ASR 錯字並刪去重複贅句,非原始逐字稿全文。 --- 開場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長輩幫忙出資創業,是什麼意思? 台灣不少人都有創業夢,不管是開咖啡廳、擺餐車,還是在赤峰街巷弄裡開一間特色小店。像我事務所在捷運中山站附近,從窗口看出去,這幾年這一帶多了很多小店,都蠻有意思的。 這種小店創業初期需要的資金,或許只是幾十萬元,不是很多。年輕人要創業,想到的通常不是向銀行貸款,而是向親友借錢,或請親友幫忙出資。 --- 核心問題:「出資」跟「借錢」真的一樣嗎? 長輩常說:「錢你拿去用,有賺錢再還我就好。」 這句話聽起來很體貼,但你知道這句話在法律上是什麼意思嗎? 如果生意倒掉,長輩可能就算了。但如果事業賺大錢,當初有出錢的人,可能就會回頭跟你要錢——而且要的,不一定只是當初借你的那筆。借你 20 萬,後來要的可能是 40 萬、60 萬,甚至 100 萬。 這不是無理取鬧,而是出資的性質從一開始就沒說清楚。 --- 股權 vs 債權:一定要分清楚 拿到錢的時候,有一個關鍵問題必須先問清楚:出錢的人,持有的是股權還是債權? 股權(投資): 出錢的人是股東或合夥人。他出了錢,就要接受這個事業有可能賺錢、也有可能賠錢。賺了,可以拿到更多;賠了,也要認賠。這個盈虧是由全體股東一起承擔的。 債權(借款): 出錢的人只是借錢給你,不承擔你創業成功或失敗的風險,也不分享利潤。就像向銀行借錢一樣,不管你事業賺多少、賠多少,時間到就要還本金加利息,這一點不會因為你的事業好壞而改變。 --- 股東之間要寫清楚的事 如果對方是以投資身份出資,幾件事一定要事先約定清楚: 持股比例:出了多少錢、佔多少股份、分配多少利潤、承擔多少風險,都要寫明白。例如出了 20% 的資金,領 20% 的利潤、承擔 20% 的風險。 技術股或勞力股:有些人不出錢、只出技術或勞力,應承受多少利潤與風險,也要寫清楚。 退場機制:創業初期大家都熱情,但一旦投資後對方因為女兒結婚、買房需要錢,想把資金抽回來,而另一方又不願意,糾紛就來了。什麼時候可以結算、怎麼下車,都要事先約定。 --- 借款也要書面化 如果是單純借款,利息多少、還款期限怎麼算,同樣要白紙黑字寫清楚。有借有還,借借不難。 最重要的事只有一件:一定要在拿錢之前,把「這筆錢到底是股權還是債權」說清楚、寫清楚。 如果沒弄清楚,不但創業過程中一直有人來要錢、討錢,最後還可能傷了親友之間的感情。
向家人或親友拿錢創業,最大的風險不是事業失敗,而是從一開始就沒有說清楚這筆錢的性質。「投資」和「借款」在法律上是兩回事,關係到盈虧分擔、分紅權利與還款義務,任何一方事後的認知落差,都可能在事業有成時成為正式法律糾紛。 如果你正在規劃向長輩或親友取得創業資金,建議在收款之前先把資金性質、持股或還款條件以書面確認。張倍齊律師提供諮詢服務,協助釐清出資架構、審閱合夥或借款契約,在糾紛發生前先建立清楚的法律關係。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