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90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鄰居噪音、臭氣或餐廳油煙影響生活,明明困擾已久,卻在訴訟上難以勝訴——問題出在「主觀感受不等於法律上的證明」。本集張倍齊律師以餐廳油煙為例,說明即便氣味很真實,若只靠當事人自述「很臭」或「很吵」,對方一句「我覺得沒有」就能形成各說各話的局面。 要打破這個困境,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對話或訴訟之前,先向環保局檢舉,取得具有公信力的測量或裁罰紀錄。即便對方不怕罰款,這張裁罰單在日後民事訴訟中可作為客觀依據,證明噪音或臭氣確實違反相關法規,遠比自行錄音或個人描述更具說服力。此外,曾找里長或社區管理員出面協調的紀錄,也能在訴訟中證明長期困擾的事實以及對方屢勸不聽的態度,是不可忽略的輔助佐證。
以下為可讀版整理,已校正 ASR 錯字並刪除重複贅句。逐字稿中段出現大量 ASR 失誤(重複音節及簡體字切換),該段依摘要稿補充呈現。 --- 大家住在城市裡,有時候和鄰居棟距之間很近,臭氣或噪音的來源,搞不好就是同棟的鄰居。這種臭氣跟噪音,有時候對生活影響很嚴重。 不在意的人就算了,有些人哪怕聲音不大也受不了。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實際上非常難處理,因為講都講不聽。請對方改善,要嘛不理,要嘛說會改但沒有改。 如果對方是開餐廳的,已經租了店面,你說他不要製造油煙,有可能嗎?有時候真的很困難。烤鴨的香味,聞了一天、兩天可能覺得香,聞了一個禮拜、一個月之後,那種味道大概就非常讓人困擾了。而且你覺得香,別人可能覺得是臭氣。 這類氣味或噪音,在環保局那邊,是不能超過一定濃度或分貝標準的。也就是說,這些法規的違反,除了本身要被裁罰以外,法律上你也可以透過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因此對你造成的損害。 當然,你要住得夠近。不能說住得很遠,然後要主張噪音或臭氣的侵害。實務上通常認定的是樓上樓下,或真的很近的鄰居。 並且需要一些佐證。這些佐證包含,例如你因為噪音或臭氣長期睡不好覺,或長期因此生活受到嚴重干擾——而且不只是你,你的家人也是如此。甚至你之前已經針對這種臭氣跟噪音,找里長或社區管理員去請他們協調,協調不成,才演變成訴訟。至少曾經找他們協調,代表你很久以前就遇到這個困擾,也可以請里長或管理員來作證,證明你確實長期受此困擾,而對方屢勸不聽。 這種長期的噪音、臭氣侵害,造成你身體健康受損、生活安寧受影響,在法律上可以主張損害賠償,要對方賠錢,並且停止這樣的行為。 但就像剛才說的,噪音或臭氣有時候非常主觀——你認為吵,可能別人不認為吵;你認為很臭,可能別人覺得還好。為了避免訴訟上對方提出這樣的抗辯,讓你在舉證上面臨困難,最好一開始就能找一個客觀的單位來認定,就是環保局。 一定有人說:「裁罰他,他不怕。」他不怕罰款沒關係,但那張裁罰單,可以在日後的民事訴訟中作為舉證——證明他的噪音或臭氣,已經經過環保局認定,違反相關的噪音或空污法規。這對你日後提起民事訴訟都是有幫助的,而且它是一個比較客觀的標準,而不是雙方在法庭上各說各話,你說很臭、他說沒有,你說很吵、他說我們家人在這個聲音環境也睡得好好的,怎麼就你睡不好,那是你個人問題。 你如果自己去錄音,或用分貝計測量,有時候你的檢測方式可能不符合法令規定的檢測標準,而且會讓法官覺得不公平——畢竟你不是專業的噪音或臭氣測量人員,對方一定不承認這份資料的測量方式。最終你還是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來說服法院,而不是只有「我覺得臭、我覺得吵」,這樣在訴訟上只是你的一人之言,最後原告沒辦法舉證,結果就是敗訴。 所以,與其事後才各說各話、雙方吵成一團,不如一開始就好好透過環保局來裁罰蒐證,這樣對你日後的民事訴訟才比較好進行。
鄰居噪音或臭氣的糾紛,最大的陷阱是靠自己描述「很吵」「很臭」就去提告,因為這類感受本來就主觀,訴訟上容易各說各話。張倍齊律師建議,遇到這種問題,先向環保局檢舉,取得客觀的裁罰紀錄;同時保存里長或管委會的協調紀錄,這些才是日後民事求償的有力基礎。 如果你正在面對類似的鄰居噪音或臭氣困擾,想評估是否有求償的空間,歡迎聯絡張倍齊律師進行諮詢,把你的情況和已有的蒐證資料一起說清楚,才能給你最實際的建議。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