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49|上訴三審的困難(下):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49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本集是「上訴三審的困難」的下集,延續 EP348 的討論,深入說明即使案件符合上訴三審的條件,實際上訴仍會面臨哪些障礙。 張倍齊律師指出,三審最高法院是法律審,原則上採書面審理,不像一審、二審會開庭讓雙方陳述意見。因此許多律師執業二三十年,從未實際走進最高法院法庭,這並不代表沒有辦案,而是台灣現行制度的常態。 三審的功能主要是統一法律見解,告訴下級法院法律應如何解讀,而非針對個案重新認定事實。因此上訴三審,必須針對「判決違背法令」提出理由,也就是要指出二審在法律適用、解釋或訴訟程序上的瑕疵,而非重新爭執事實認定。 要在書狀中挑出具有一二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實務資歷的高院法官判決瑕疵,本身就是高難度的工作。最高法院如果認定二審有違背法令,可以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即更一審),讓案件重新來過;但若上訴三審仍失敗,案件就確定了。 本集最後給聽眾兩個核心建議:第一,先搞清楚自己的案件最多能打幾審;第二,若二審後需要換律師,收到判決書後要立刻行動,給新律師充裕時間看卷,才有機會寫出一份有力的上訴狀。

本集重點

  • 三審最高法院採書面審理,原則上不開庭,雙方以書狀攻防。
  • 三審的職責是統一解釋法令,不是重新審理個案事實。
  • 上訴三審只能針對法律問題(即「判決違背法令」),不能再就事實爭執。
  • 三審若認定二審有問題,可廢棄原判決並發回更一審重新審理;最高法院自行判決的情形相對少見。
  • 挑出具有長達二三十年資歷高院法官的判決瑕疵,難度極高。
  • 如需換律師打三審,應在收到二審判決書後立刻聯繫新律師,留給對方充裕的看卷與書狀撰寫時間。
  • 上訴期為 20 天,之後再有 20 天補上訴理由,時間非常緊迫。
  • 打官司的正確心態:一審紮實站穩、二審鞏固戰果、三審維持不敗,而非仰賴三審翻盤。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民事訴訟上訴利益:財產權爭議須超過 150 萬元始得上訴第三審
  • 刑事輕罪不得上訴三審:最重本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之輕罪,不得上訴第三審
  • 最高法院書面審理:三審原則上不開庭,以書面審理為常態
  • 判決違背法令:上訴第三審的法定理由,指判決過程、結論或判決理由違反訴訟法或實體法規範
  • 不審事實原則:三審不重新認定事實,僅就法律問題審查
  • 廢棄發回/撤銷發回更一審:最高法院認定二審有誤後的處理方式
  • 非常上訴、再審:案件確定後的極端救濟途徑,難度更高
  • 上訴期 20 天、補上訴理由 20 天
  • 統一法律見解:最高法院肩負統一解釋法令之職責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二審判決書:完整版本,含判決主文、事實、理由。
  • 一審、二審所有書狀及卷宗目錄:讓新律師了解案件脈絡。
  • 上訴期間計算:確認二審判決書送達日期,計算 20 天上訴期的截止日。
  • 原有律師的溝通紀錄:包含一審、二審的訴訟策略與主要爭點說明。
  • 自己理解的二審判決哪裡不對:先整理自己的疑問,讓新律師快速掌握重點。
  • 財力評估:三審以書面審理為主,仍需律師費用,事先了解費用範圍。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大量重複贅句後的可讀版整理,非完整逐字稿。 --- 上一集我們講到並不是每一個案件類型都可以上訴三審。在民事訴訟,你的財產權爭議金額要超過 150 萬才能上訴三審;金額沒有那麼多,就不能上訴三審。刑事呢?最重本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輕罪——像竊盜、詐欺——這些是不能上訴第三審的。 那即使你的案件可以上訴三審,還是會遇到一些困難。因為三審不是讓你重打一次。一審上訴二審,法院會重新看卷宗,二審法官會開庭、讓雙方陳述意見。但到了三審,最高法院原則上是書面審理,不開庭。雙方各自提出上訴理由狀和答辯狀,以書面攻防,這才是三審的常態。所以很多律師執業二三十年,從來沒有走進最高法院——這不是因為案件少,而是制度本來就是這樣。 三審肩負著統一解釋法令的職責。如果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跟台中高分院判的見解不一樣,最高法院就要統一,告訴下級法院以後應該怎麼判。這就像美國最高法院,也是針對法律解讀有爭議的案件做出定論,影響整個產業的布局。法律永遠跟不上時代——像 AI 生成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虛擬貨幣的財產認定,都是現在法院正在面對的挑戰,最終都需要最高法院給出解讀。 回到三審本身:你要上訴到最高法院,必須針對「判決違背法令」提出理由,也就是指出二審法院在法律適用、法律解讀,或訴訟程序上有瑕疵。三審原則上不審事實——事實認定是二審已做的事情。除非你能指出二審法官的論理過程本身違背邏輯或法令,才有機會讓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一審重新審理。 挑出一位有二三十年資歷的高院法官的判決瑕疵,律師要非常用心,而且要有相當的經驗。「三審不開庭感覺比較簡單」——其實完全相反,上訴三審才是最難的地方。最高法院如果認定二審有問題,多數是廢棄發回更一審,讓案件重新來過;自行判決的情形相對少見。 如果上訴三審失敗,案件就確定了——刑事叫三審定讞,民事叫三審確定。之後若要再救,走非常上訴或再審,難度又更高、更少見。 所以這兩集要給大家兩個提醒。第一,搞清楚你的案件最多能打幾審,不要一直以為還有三次機會;有些案件就只有二審,第一審就要好好進行。刑事案件在地檢署偵查階段就及早找律師做規劃。 第二,即使你的案件可以上訴三審,上訴三審本來就有困難。收到二審判決書,如果你要換律師,一定要立刻行動。新律師接手三審的案子,要先看完一審二審的全部卷宗,搞清楚案情,再去找二審判決的瑕疵,還要在時限內寫書狀——上訴期只有 20 天,之後再給 20 天補上訴理由,壓力非常大。給新律師充裕的時間,才能寫出一份紮實的上訴狀。 建議大家的心態是:一審穩穩拿下勝訴判決,二審鞏固戰果,三審維持不敗之地。要想翻盤,難度本來就比維持戰果更高——所以在第一審遇到訴訟的時候,就要認真應對。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三審不是保險,第一審才是最重要的防線。 如果你的案件已經來到二審判決階段,正在評估是否上訴最高法院,或需要有人幫你研究二審判決書有沒有可以挑戰的瑕疵,張倍齊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你在上訴期限內釐清方向、評估勝算,讓你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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