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403|聲請保護令反而被殺?: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403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本集從近年數起新聞事件談起:家暴被害人申請保護令後沒多久,反遭加害人殺害或持刀攻擊。張倍齊律師說明,保護令的核心功能是法院透過裁定,要求加害人禁止家暴、禁止接近、禁止騷擾;但它本質上是法律工具,無法提供物理上的即時防護。加害人若違反保護令,依節目口述將面臨刑事責任,但現實中仍有人鋌而走險。 律師特別指出,家暴加害人常將保護令視為一種「挑釁」,可能引發由愛生恨的情緒失控。因此申請保護令後,被害人自身也需搭配安全計畫:改變上下班路線、不單獨走昏暗路段、隨身攜帶警報器、告知信任的親友、積極連結社工資源、必要時申請庇護所。加害人一旦違反保護令,應立即報警,不要猶豫。 律師的核心立場是:保護令該申請還是要申請,因為不申請只會讓對方更加肆無忌憚;但申請之後,必須同步規劃配套的人身安全措施。

本集重點

  • 保護令是法院裁定,要求加害人禁止家暴、禁止接近、禁止騷擾,不是物理屏障。
  • 保護令生效後,違反者依節目口述有刑事責任,但仍有人會違反。
  • 家暴加害人常將保護令視為挑釁,被害人需預先評估對方的報復風險。
  • 申請人不應用保護令刻意挑釁對方或製造正面衝突,這樣做既危險又沒必要。
  • 人身安全配套:改變日常路線、隨身攜帶警報器、告知親友處境、隨時保持聯繫。
  • 社會資源連結:社工協助、庇護所安置、心理諮商、法律輔助基金會或律師。
  • 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應立即報警,不報警等於讓保護令失效。
  • 善用 113 求救電話(節目口述)。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保護令:家庭暴力防治法下的法院裁定,種類包含禁止家暴、禁止接近(遠離令)、禁止騷擾(節目口述)
  • 違反保護令罪:節目口述刑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113 求救電話(節目口述):家暴/性侵害/性騷擾/兒少保護專線
  • 法律輔助基金會(節目口述):協助法律資源連結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家暴事實記錄:驗傷單、就醫紀錄、照片、影片
  • 對方騷擾或威脅的通訊紀錄(簡訊、通訊軟體截圖)
  • 家暴發生地點與頻率的文字紀錄(含日期)
  • 目擊者或知情親友的聯絡資料
  • 對方的基本資料(姓名、住所、工作場所)
  • 自己與子女的安全居住替代方案(親友住所或庇護所資訊)
  • 113 電話及社工聯繫管道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字後的可讀整理版,非完整逐字稿。 --- 張倍齊律師: 今天要講的主題是「申請保護令反而被殺」。 之所以講這個主題,是因為我前一陣子看到一則新聞:台北市信義區有一位古姓夜店女公關,因被男友家暴,驗傷並申請保護令。保護令下來沒多久,她就被男友殺害了。 另一個案子是在土城。一名男子因為不滿妻子申請保護令,埋伏在家門外,開車衝撞妻子與小姨子,並持刀追砍,兩人均死亡。此外還有台中一位黃姓女子,申請保護令後在車站大廳被前男友持刀砍傷,幸運獲救,但情況一樣驚險。 如果你用關鍵字查「保護令、被砍、被殺」,類似新聞不少。大家因此擔心:申請保護令,會不會反而激怒加害人? 保護令的真實功能 保護令的本質是法院裁定,要求加害人:第一,禁止實施家暴;第二,遠離被害人的住所、工作場所或就學地點(通常是 100 公尺或 500 公尺以上);第三,禁止以電話、簡訊、通訊軟體或任何方式騷擾被害人。 但保護令生效後,不會馬上出現一個保鏢,也不會有物理屏障阻隔加害人。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才會有刑事責任。可是,有法律、有刑責,還是有人會去違反,這就是為什麼會有警察、檢察官和法官。 加害人的報復心理 申請保護令的當事人,一定要特別小心加害人的報復心理。本身有家暴習性的人,往往認為「我打你是應該的」,看到你申請保護令,可能把這個行為解讀為挑釁。這種「由愛生恨」的情緒,可能從哀求變成暴怒。被害人需要提前意識到這個風險。 申請後要注意的事 申請保護令後,被害人自己也要注意:不要用保護令去刻意挑釁對方、製造正面衝突。我看過有人申請到保護令後,故意激怒對方讓他違反,這樣做非常危險,也沒有必要。 對方要怎麼想,我們管不了;我們能管的是自己不要再去激怒他。 在安全上,可以考慮改變上下班路線,不要一個人走在昏暗的巷弄。因為加害人通常是熟人——前夫、前男友或現任配偶——對你的住所、工作地點、習慣路線都很了解,申請保護令期間要特別警戒。也可以考慮隨身攜帶警報器。 積極連結社會資源 同時要積極尋求社會資源:聯繫社工協助、必要時申請庇護所、安排心理諮商與法律輔助。法律部分可以找法律輔助基金會或律師;庇護所部分可以請社工協助安排。 另外,可以告訴信任的朋友或家人,讓他們了解你的處境,隨時保持聯繫。身旁有人陪同,確實能降低一些風險,但不能完全依賴這一點,還是要善用警察系統與其他資源。 違反保護令要立刻報警 只要加害人有任何違反保護令的行為,立刻報警,不要猶豫。如果申請了保護令、對方也違反了,你卻不敢報警或提告,保護令就真的會變成沒有效。 該申請還是要申請 如果你連保護令都不敢申請,對方只會更加肆無忌憚。還是有很多案例是申請之後,對方就不敢再亂來。不要因為看到幾則新聞就退縮——不申請,只是讓對方覺得你怕到底了。 申請保護令本身是對的,但要搭配配套措施:諮詢律師、聯繫社工、尋求庇護所、找親友協助,讓自己在物理上也能更有保障。需要的話,也善用 113 求救電話。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家暴情境下,保護令是重要的法律工具,但不是人身安全的唯一保障。如果你或身旁的人正面臨家暴威脅,建議同時規劃安全計畫,而不是等保護令生效後就放鬆警惕。 每個案件的情況不同,加害人的性格、雙方的關係、目前的風險程度,都會影響後續應對策略的選擇。如有法律上的疑問,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以獲得符合個案情況的具體建議。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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