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34|終止關係前的結算: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34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本集張倍齊律師討論的主題是:在各種繼續性關係(婚姻、合夥、租賃、雇傭、承攬)正式終止之前,當事人有哪些財產項目、法律關係與證據,容易在倉促簽署協議書的過程中被漏掉。 節目的核心觀點是:終止關係的協議一旦簽了,尤其是含有「甲乙雙方相關債務債權均已結算清楚」這類概括條款的協議書,事後要再主張漏掉的項目,法律上的難度會大幅提高。因此,在終止前做一次完整盤點,遠比事後補救划算。 節目以婚姻關係為主要舉例,說明除了法律規定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會面交往安排之外,夫妻之間還可能有:彼此借款、代墊款項、借名登記的不動產、以及其中一方掛名保證人尚未塗銷的問題。合夥或公司股東關係也有類似的盲點,包括個人代墊款的核算與當初帶入的資產歸屬。節目建議趁雙方還有意願溝通、資料還在的時候,包裹式一次談清楚。

本集重點

  • 繼續性關係(婚姻、合夥、租賃、雇傭、承攬)與一次性交易的核心差別在於:它積累了時間,也積累了財產糾葛,終止時必須進行結算。
  • 離婚談判容易只聚焦法律規定的剩餘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但夫妻間的借款、代墊款項、借名登記、不動產保證人塗銷等,同樣需要一併處理。
  • 夫妻一方掛名房貸保證人不會因離婚自動塗銷,銀行要求補足擔保才會同意塗銷,若在離婚談判時一起處理,比婚後再回頭要求配合容易得多。
  • 合夥或公司股東關係終止時,要釐清的不只是公司或合夥體的資產,還包括股東個人代墊款的金額與歸屬,以及當初各人帶入資產的性質(借用、出資、還是贈與)。
  • 協議書中若有「債務債權均已結算清楚」的概括條款,事後發現漏掉的項目要再另行主張,法律上的難度相當高。
  • 趁雙方還有一定意願溝通、文件資料還在時,包裹式一次結算,是最省力的做法;拖到關係正式終止後再談,對方可能不願配合。
  • 無論是哪一種繼續性關係終止,都建議在簽協議書前,先列出雙方之間還有哪些財產項目、文件往來、資料或責任尚未釐清。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 子女監護權與會面交往(節目口述使用「會面交往」一詞,說明這是法律用語,但節目未引用具體條號)
  • 借名登記關係(節目口述以夫妻不動產頭期款各自出資、後續貸款分攤為例,說明借名登記的糾紛情境;具體條號未提及)
  • 保證人塗銷(節目口述說明銀行不會因離婚自動塗銷保證人,需補足擔保;具體條號未提及)
  • 侵害配偶權(節目口述提及外遇侵害配偶權的求償可在離婚談判中一併算入)
  • 概括結算條款效力(節目口述說明協議書中「債務債權均已結算清楚」的條款,事後主張漏掉項目的法律難度高)
  • 承攬關係終止(節目口述提及,例如工程做到一半要終止,屬繼續性關係)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雙方之間有沒有任何借款(包括你借給對方、對方借給你)
  • 有沒有代墊款項(包括誰代誰付了什麼費用)
  • 不動產的頭期款是誰出的、後續房貸是誰繳的、有沒有借名登記的問題
  • 有沒有掛名當對方房貸或其他借款的保證人,尚未塗銷
  • 合夥或公司的資產中,有沒有個人帶入的物品或資金,性質尚未釐清(借用、出資、贈與)
  • 相關收據、匯款紀錄、對話截圖等憑證是否都還保存完整
  • 擬簽署的協議書,是否有「概括結算清楚」的條款,若有,先確認所有事項都真的已結算清楚再簽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後的整理版,非完整逐字稿: ---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我們要講的主題是「終止關係前的結算」。 講到終止關係,你會想到什麼?可能有些人會想到男女朋友分手;在夫妻來講,終止關係當然就是離婚。除了這些以外,還有民法上的租賃關係終止、勞動關係(也就是雇傭關係,雇主跟員工之間)、或者承攬關係的終止,例如房子蓋到一半要停。 這裡講的終止,通常是指「繼續性、長期性的關係」。繼續性的意思,是相對於「一次性」——像去商店買東西,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原則上買完就沒事了。繼續性關係不同,它是長期維持的,包括租賃、雇傭、合夥,甚至夫妻。 很多人覺得結算是常識,但在我們處理法律事務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漏掉結算的情況其實並不少見。 以婚姻為例: 大家知道離婚要處理子女監護權和會面交往(俗稱探視權),還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夫妻之間往往還有很多容易漏掉的事: - 夫妻之間有沒有借款? - 有沒有代墊款項?感情好的時候不計較,要離婚了就要算清楚。 - 借名登記問題。例如,當初買房頭期款男方家長出一半、女方家長出一半,後來的房貸主要由先生繳,中間有幾期太太繳,裝修費也是太太出的,請問這房子到底算誰的?這類問題也需要在離婚談判時一起結算。 - 保證人塗銷。以前是夫妻,一方願意幫另一方掛名當房貸保證人。現在要離婚了,這個保證關係不會因為離婚自動塗銷。銀行的立場是:你們離婚是你們的事,保證人我不會自動塗銷。要塗銷,你要另外補足擔保——找一個條件相當的人保或提高物保,銀行審核通過才給塗銷。所以這件事,要趁離婚談判的時候一起談好。 - 侵害配偶權的賠償問題,也可以在談判時一併算入,不一定要拖到後面再打官司。 以合夥或公司股東為例: 散夥不是只有把公司或合夥體的資產分掉而已,還包括:股東或合伙人之間有沒有代墊款,誰出了多少?當初某人帶進公司的資產,到底是「借給公司用」還是「送給公司的」?這些都要在離開前做好結算,否則等到散夥之後,對方可能不再理你。 為什麼要趁現在談? 在雙方要進行結算時,大家還有意願溝通、資料也還在,比較好談;等到婚離了、公司也散了,過了半年想起來還有什麼沒處理,那時候對方很可能不想再跟你談了。 以保證人塗銷為例——趁談離婚條件的時候包裹式一起談,把它寫進協議;婚也離了、剩餘財產也分了、監護權也談好了,這時才想到「啊,保證人還沒塗銷」,對方有沒有意願配合,就完全不一定了。 最後提醒: 不論是離婚協議書、終止合夥協議書、終止雇傭協議書,還是終止租賃協議書,如果上面寫著「甲乙雙方相關債務債權均已結算清楚」,那麼你事後要再主張「漏掉了一個項目」,難度就會大幅提高。 所以,在終止關係之前,務必再仔細回想一下,雙方之間還有哪些財產、哪些資料、哪些責任還沒釐清,趁這個時候一併釐清,會比較好。 好,這一集法律護身符就講到這裡。我是張倍齊律師,我們下一集再見,拜拜。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終止一段繼續性關係,遠比你想的複雜。簽下協議書前,張倍齊律師建議先把雙方之間的借款、代墊款、借名登記、保證人責任逐一盤點清楚——因為協議書一旦簽了,事後發現漏掉的項目,要再另行追討,法律上的難度會大得多。 如果您正面臨離婚、散夥、退租或其他關係終止,建議在簽協議書前先諮詢張倍齊律師,協助您系統性地盤點所有待結算事項,避免日後糾紛。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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