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JUL 2026 張倍齊律師
檢察官在偵查中詢問被告是否願意接受義務勞務、負擔金或賠償等條件時,通常是在評估緩起訴。被告應先了解緩起訴的法律效果、所附條件及自身履行能力,再決定是否表示同意。
酒駕、施用毒品、詐欺、侵占或過失傷害等案件,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時,檢察官可以作成緩起訴處分。緩起訴與無罪判決不同,被告須在一定期間內遵守處分所附條件;是否適合爭取,應一併評估案件情節與履行能力。
| 制度 | 決定者 | 主要要件 | 效果 |
|---|---|---|---|
| 不起訴 | 檢察官 | 刑訴第252條法定事由,或符合第253條裁量不起訴等規定 | 不是法院無罪判決;處分確定後,同案再起訴受第260條限制及例外規範 |
| 緩起訴 | 檢察官 | 符合第253條之1刑度範圍,並經犯罪情狀與公共利益等審酌 | 期間一年至三年,自處分確定起算;期滿未撤銷者原則上不得再起訴,第260條仍有例外 |
| 緩刑 | 法院 |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宣告,並符合刑法第74條其他要件 | 有罪判決暫不執行;緩刑二年至五年,自裁判確定起算 |
緩起訴與緩刑經常被混淆:緩起訴發生在起訴之前,案件尚未進入法院審判,因此沒有法院的有罪判決;緩刑則是判決有罪之後暫緩執行。兩者對紀錄的影響不同,緩刑的細節可參考刑事和解何時可能影響緩刑,紀錄與良民證問題見前科會跟我一輩子嗎。
依第 253-1 條,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才可能適用緩起訴。酒駕(公共危險)、施用毒品(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竊盜、侵占或過失傷害等案件,仍須由檢察官參酌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犯後態度、和解情形、前科、再犯風險與公共利益判斷;符合刑度範圍不代表必然取得緩起訴。
第 253-2 條列有八款負擔,包括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向公庫支付負擔金、提供 40 至 240 小時義務勞務、完成戒癮或心理治療。另應注意:
依第 253-3 條,緩起訴期間內有三種情形,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聲請撤銷:一、期間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且被提起公訴;二、緩起訴前因故意犯的其他罪,在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三、違背應履行的負擔,例如遲繳負擔金、未完成義務勞務或戒癮治療。撤銷後案件恢復偵查,檢察官再依卷證處理;已履行的部分,依法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
依刑事訴訟法第 256 條之 1,被告收到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後,可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應保留處分書、信封、送達通知及實際收受資料;若有送錯地址或其他送達爭議,須調查送達經過及再議期間是否已起算。對撤銷事由或程序不服,應在期限內具體提出理由,不能只打電話詢問就認定已完成再議。
最高法院115年度台非字第78號判決(2026年6月3日)即涉及送達地址錯誤:撤銷緩起訴處分書未送至被告已陳明的居所,卻向另一門牌寄存送達,致再議期間未起算、撤銷處分尚未確定。檢察官仍就同一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審並作成有罪判決確定;最高法院經非常上訴撤銷原判決,改判不受理。該案處理的是起訴程序違法,並非認定被告無罪,也不是任何未親自收件的情形都當然使送達無效。
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依第 260 條,同一案件原則上不得再行起訴;發現新事實、新證據或有再審原因等情形則屬例外。
Q1:緩起訴算前科嗎?良民證會有紀錄嗎? 緩起訴不是法院的有罪判決,一般所稱「前科」通常指有罪判決紀錄。但偵查與處分紀錄在檢察機關仍有留存,不同機關、不同用途的紀錄調閱範圍不一樣,個案需求(移民、特定證照、公職)建議個別確認。
Q2:緩起訴的負擔金是罰金嗎?可以分期嗎? 負擔金與罰金不同。罰金是法院判處的刑罰;負擔金則是向公庫支付的緩起訴條件。數額與履行方式在處分前可提出意見,也可詢問是否能分期履行,並應先確認自身履行能力。
Q3:我覺得自己是被冤枉的,該接受緩起訴嗎? 是否接受緩起訴,應比較現有證據、檢察官認定的事實、所附條件,以及進入審判可能增加的時間、費用與結果不確定性。對事實及罪責仍有爭議者,可先閱卷並取得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同意緩起訴條件。
Q4:緩起訴期間可以出國嗎? 緩起訴本身不當然限制出境,但若附有按時報到、接受治療等負擔,出國安排不得影響履行;個案若另有限制出境處分,則依該處分辦理。出國前可先確認處分所附負擔及其他限制。
Q5:緩起訴被撤銷後,繳過的負擔金可以退嗎? 不行。第 253-3 條明文規定,已履行部分不得請求返還或賠償。因此,接受緩起訴前應確認條件可履行,處分期間也應持續遵守各項要求。
緩起訴可在符合要件時使被告暫不進入審判,並可能以賠償、負擔金或其他事項作為條件。從爭取處分、確認條件、期間內履行到撤銷後救濟,各階段都有具體規定,應依處分內容辦理並保留履行證明。
是否接受緩起訴,須依卷證、起訴風險及條件履行能力判斷。若本人或家人正面臨偵查程序,或已收到緩起訴、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可聯繫亮遠法律事務所,由張倍齊律師協助評估處分條件與救濟期間。
※ 本文僅就一般性法律議題作概要說明,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