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44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錄製於農曆年前,張倍齊律師以「訴訟是英雄比氣長」為主軸,討論官司為何動輒打上一兩年,甚至三個審級加起來超過四年。 節目指出,訴訟冗長的根本原因不是法院怠惰,而是程序公平的要求——每一個當事人都要收到通知、都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以分割共有物案件為例,土地歷經三、四代繼承後,共有人可能多達數十人乃至逾百人,光是通知程序就可能耗費半年以上;離婚案牽涉財產調查、監護、會面交往等多條戰線,也需要相當時日;醫療訴訟更需透過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節目口述平均鑑定時間長達九個月,若需二次鑑定則倍增。 張倍齊律師建議,正在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應認知「程序就是如此,無法加快」,優先評估和解或調解的可能;若無法和解,就要做好長期準備,把訴訟文書視為例行事項而非情緒觸發點,沉下心來逐件處理,這才是走完整個訴訟的務實態度。
以下為逐字稿可讀版,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語,保留完整論述脈絡。 --- 開場:農曆年前的暫停時機 你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是農曆年前的最後一期節目,主題是「訴訟是英雄比氣長」。 法院、地檢署是公家機關,跟著行政院人事處公布的行事曆放假。法院放假期間,手上的訴訟案件也會暫停,對當事人來說,農曆年算是好好休息的空檔。大家知道,訴訟進行中難免有壓力,關乎身家財產或婚姻狀況,這些案件對當事人而言都是懸而未決的事。 --- 訴訟為什麼容易拖長? 各級法院——地院、高院、最高法院——有「辦案期限要點」,這不是法律規定,而是法院的內部管考。管考的意思是:一個案子到了法官手上,希望他在多久以內結掉。地院一審的管考是一年四個月,高院二審是兩年,最高法院三審是一年。 要特別說明:這不是統計意義上的平均,而是法院對法官設定的辦案目標。如果一個案子從一審打到三審,把三個數字加起來是四年四個月,但實際上超過這個時間的案子也不在少數,有些案子光是一審就打了兩三年。 --- 拖長的根本原因:程序公平 很多人以為訴訟拖很久是因為法院沒效率,或法官不積極辦案,其實不是這樣。訴訟有一個很重要的核心:「程序上要公平」,每一個當事人都要收到通知,都要有機會表達意見。因此必須發書狀、開庭,開庭後還可能要調取資料。 舉分割共有物為例。一塊土地從第一代繼承下來,可能歷經三四代,共有人多達幾十人甚至上百人,有些人已在美國、日本工作。法院必須逐一找出每個人,確認繼承系統表,讓每個人都出面當原告或被告。光是通知程序,就可能耗費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還沒開始實質審理。 離婚案同樣複雜:要離還是不離、孩子歸誰、財產怎麼分、剩餘財產分配、監護權、會面交往的節日安排、學區變更……每一項都需要書狀往來、開庭表達意見、證據調查。法院還要向國稅局、銀行調取財產資料,這些都需要等待回函,下一次開庭可能又是兩三個月後。 一般民刑事訴訟的第一審,打半年到一年都很常見;離婚案打到一年以上更是普通。 --- 醫療訴訟的特殊挑戰 需要專業鑑定的案件,耗時更長。法官、檢察官、律師都不是醫學專家,醫療訴訟必須透過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鑑定。節目引用統計資料,醫審會從接受鑑定到出具報告,平均約九個月。鑑定結果出來後,雙方還可能認為有不清楚之處,申請第二次鑑定,又是九個月。兩次鑑定加上中間的開庭、書狀往來,兩三年很快就過去了。 --- 律師的建議:心態調整比催促有用 如果你有訴訟正在進行,這段時間就是要進行這麼久,程序如此,無法加快。可以評估是否和解——如果對方條件合理,和解是縮短時間的方法;如果對方要求苛刻,就回到訴訟,然後做好長期的心理準備。 不要每次收到開庭通知或訴訟文件就情緒煩躁。訴訟一打就是一兩年,甚至更久,在判決確定之前,你會反覆接觸這些文件。認知到訴訟歷程本來就這麼長,心態會慢慢穩下來。 訴訟之所以上到法院,正是因為雙方無法自行解決。法院是法治社會解決糾紛的最終手段,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合法且後遺症相對少的方式。 --- 結語:過年好好休息,回來繼續面對 農曆年假期,律師不會打電話,法院不會寄公文,這是一個難得的喘息時機。好好休息、跟家人相處,過完年再回來面對訴訟。 遇到糾紛,就一件一件來:每次收到訴訟文書好好看,對方書狀仔細研讀,跟自己的律師充分討論,沉下心逐步處理。能夠耐著性子走完一個訴訟,是成熟大人的表現,而不是怨天尤人。
訴訟最考驗的往往不是法律知識,而是長期面對不確定的心理韌性。如果你手上有訴訟案件,卻對整個流程感到茫然或焦慮,張倍齊律師提供諮詢,協助你了解目前案件的進度、評估和解的可能性,以及如何規劃後續的訴訟節奏。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