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64|有責配偶與民法 1052 條但書(下):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64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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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摘要

本集是「自己外遇在先還想打官司離婚?」系列的下集。張倍齊律師說明,民法第 1052 條但書的立法目的,是防止造成婚姻破裂的有責配偶反過來訴請離婚,藉此保護無辜的無責配偶及維護婚姻制度。 大法官認為這項原則本身並無問題,但問題在於現行條文缺少時間限制——不論有責行為發生在五年前還是十年前,都一概禁止有責方訴離,過於僵化。因此大法官要求立法院修法,加入期限設計。 此外,律師提到法務部近期也在研議將「長期分居」明文列為離婚事由的修正草案。目前分居是否構成重大事由,由個案法官綜合判斷,實務上沒有統一標準。待修法完成後,台灣的裁判離婚制度將更為完備。

本集重點

  • 民法第 1052 條但書的核心目的:保護無責配偶、維護婚姻制度,防止「造成婚姻破裂者卻反過來提離婚」。
  • 大法官認同但書的原則合理,但指出現行規定漏未設置「有責行為距今多久」的時間門檻。
  • 五年前、十年前的外遇或家暴,與當前婚姻是否仍有絕對因果關係,往往難以釐清,況且婚姻破裂多為日積月累。
  • 大法官本身無修法權限,因此要求立法院(主要由主管機關法務部研擬草案)儘速修正民法第 1052 條,加入期限設計。
  • 法務部同期研議將「長期分居」明文列為裁判離婚事由;目前實務上分居構成「重大事由」需法官個案綜合判斷,無統一標準。
  • 本集也說明普通法院法官與憲法法庭大法官職責的分工:普通法官不能自行做違憲審查,若認為手上案件適用的法律有違憲疑慮,可聲請違憲審查並暫停訴訟。
  • 本系列(EP163 + EP164)合計涵蓋:裁判離婚制度、有責配偶限制的緣由、大法官違憲審查運作,及修法展望。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婚姻期間雙方往來的書面紀錄(訊息、信件、轉帳紀錄等)
  • 有責行為(外遇、家暴、惡意遺棄、不付扶養費等)的時間序列整理,包括發生日期與持續時間
  • 雙方分居的起始時間、居住地址變動紀錄
  • 婚姻存續期間與子女現況的基本資料
  • 曾向法院、警察或家暴防治機構申請保護的相關文件(如有)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本集重點內容的可讀整理版,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語句,保留核心論述。 --- 有責配偶訴離限制的立法目的 延續上集,本集要談的是憲法法庭針對民法第 1052 條但書所作的判決。這條但書規定,有責任的一方配偶,不能反過來向無責的另一方訴請離婚。 這項限制的核心目的是:保護無責配偶。無責配偶本身是被害人,既然他不想離婚,法律就不應該讓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反過來獲得法院的背書、同意其訴離請求——這樣反而破壞了婚姻制度原本要保護家庭的目的。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如果不負責任的一方可以輕易透過訴訟離婚,法律認為這樣的利益不值得保護。 --- 大法官的審查:原則合理,但缺少時間限制 大法官認為,但書的原則本身是合理的。問題在於,這條法律漏了「時間」這個要素。 婚姻有時是五年、十年,甚至更久。如果今天分居或家暴是五年前、十年前甚至更早以前的事,法律卻一概地說:「你當初有外遇」「你當初拋家棄子」「你當初有家暴」「你當初不付扶養費」——所以現在不行訴請離婚。現行條文完全沒有規範是否應設置一定期限。 大法官認為,應該由立法院設置一個期間,而不是讓「只要你曾經在婚姻裡犯過錯,就永遠不能訴離」這種結果成立。何況有很多時候,婚姻的破裂是日積月累的,很難歸因於單一事件。就算法官釐清了誰的責任較重,也不應該因此讓責任較重的一方永遠喪失訴請離婚的資格。 --- 修法方向:民法 1052 條將加入期限設計 大法官是違憲審查機關,無法自己修法,因此要求立法院儘快修正。依台灣的運作慣例,修法通常由主管機關(民法的主管機關為法務部)先研擬草案,再交由立法院表決。 張倍齊律師表示,民法第 1052 條應該在近期會加入一個期限——有責一方不能主動提起離婚,但過了一定時間後即可。法律詳細設計待修法完成後才會明朗。 --- 分居明文化:另一項修法草案 律師另外提及,法務部近期也在研議將「長期分居」明文列為裁判離婚事由。台灣目前沒有把「長期分居」明文規定為離婚事由,而是交由個案法官判斷分居是否構成重大事由,實務上也沒有統一的時間標準。等修法完成,台灣的離婚制度應該會更為完善。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婚姻中有責任的一方能不能訴請離婚,在 112 年憲法法庭判決之後已有重大轉變,但現行法律仍在修正過程中,各案情形差異很大。如果您或身邊的人正面對類似處境,建議及早釐清自身責任歸屬與訴訟可行性。 張倍齊律師提供離婚相關法律諮詢,協助評估個案狀況與訴訟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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