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41|審檢辯大亂鬥?法官、檢察官與律師認識,案件會不公平嗎:節目筆記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41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法律圈不大。法律系同學畢業後,有人考上法官、有人進檢察署、有人執業律師,彼此的人際網絡往往交疊。當這些昔日同班同學在法庭上相遇——一邊是審判者、一邊是追訴者、一邊是辯護人——外界難免好奇:「他們會互相偏袒嗎?」 本集以簡短但直擊核心的問題為開場:同學情誼究竟是加分還是減分?如果法官、檢察官或律師是對方的情敵、前女友,又是另一番局面。節目沒有給出標準答案,而是讓聽眾先思考這個場景,再引導進入「迴避制度」與「司法倫理」的討論框架。 真正需要檢視的,不是「認識與否」,而是是否達到影響公正的程度、是否符合迴避聲請的法定要件。關於聲請法官迴避的門檻與實務作法,官網主文章有完整解析。

本集重點

  • 法律系畢業後,同學可能分散在法官、檢察官、律師三種角色,在法庭上相遇並非罕見。
  • 外界常有「彼此認識就會偏袒」的直觉擔憂,這是正常的公正性疑慮。
  • 認識不等於偏袒,關鍵在於是否形成利益衝突、是否影響審判或追訴的公正性。
  • 除了同學關係,還可能存在情感糾葛(情敵、舊情人)等更複雜的利益衝突場景。
  • 法律制度設有迴避機制,當公正性有疑慮時,當事人可依法聲請迴避。
  • 實務上迴避聲請有一定門檻,並非只要「認識」就能成功聲請。
  • 本集為短影音,核心目的在引發討論,完整迴避制度解析請見對應官網主文章。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案件字號(偵字號、院字號)與目前審理法官、主任檢察官姓名
  • 足以說明利益衝突的具體事實(例如:親屬關係、婚姻或情感關係、共同利益、業務往來等)
  • 相關往來紀錄、照片、通訊紀錄等可佐證關係的資料
  • 曾向法院或檢察署反映的書面紀錄(如有)
  • 明確想達成的目的(更換法官、更換檢察官,或兩者都有)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機器逐字稿校正版,已刪除 ASR 重複贅字並校正錯字,非完整原文轉錄。 --- 法律系畢業之後,同班同學有人考上法官,有人當檢察官,有人當律師。在同學的情誼之下,假如有一天開庭他們遇到了——你會認為法官、檢察官跟律師,會互相偏袒嗎?同班同學的情誼,究竟是加分還是減分呢? 反過來講,如果法官、檢察官或律師是其中一方的情敵,或者是大學的前女友,你會認為這樣到底是加分還是扣分呢?還是應該要來個審檢辯大亂鬥呢? --- 【ASR 校正說明】 - 「省檢便大亂鬥」→ 校正為「審檢辯大亂鬥」(詳見第 16 段)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案件裡感覺法官或檢察官與對方有特殊關係,卻不確定是否達到聲請迴避的門檻? 迴避聲請有時間限制與法定要件,錯過時機可能喪失救濟機會。張倍齊律師建議:有疑慮就盡早諮詢,不要等到判決出來才後悔。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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