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47|刑事醫療鑑定為何停擺(下):醫界反彈、退案困境與制度出路: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4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上集介紹了刑事醫療糾紛長期仰賴鑑定的現象,本集進一步剖析「鑑定停擺」的實際面貌與各方困境。 2024 年 5 月刑事訴訟法修正,要求刑事案件的鑑定人具名負責、到庭接受詰問。立法目的是讓鑑定過程更透明、讓訴訟雙方能有效攻防。然而修法上路後,現實急轉直下:醫療鑑定的主要承擔機構——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審會)——開始整箱退案,各大教學醫院也相繼拒接刑事醫療鑑定。 張倍齊律師在本集分析,醫界反彈背後有兩層顧慮:一是「同行相護」的逆向壓力,鑑定人若認定醫師有疏失,恐怕在醫界遭受報復;二是酬勞與風險嚴重不成比例,鑑定費僅數千元,卻要具名被兩造律師詰問,吃力不討好。 節目也指出,同一件醫療爭議打刑事遇到鑑定停擺、打民事卻不受影響,形成制度上的「一國兩制」。司法院目前研議以匿名代號加對照表的方式讓鑑定人掛名,但此方案能否真正破解困局,仍有待觀察。

本集重點

  • 刑事訴訟法 2024 年修正,要求刑事鑑定人具名、到庭接受詰問,目的是提升鑑定透明度與可信度。
  • 修法後醫審會以及多所教學醫院大量退案,一年平均三、四百件刑事醫療鑑定面臨停擺。
  • 鑑定人顧慮「同行報復」與酬勞過低,形成「不鑑定」的集體反應。
  • 衛福部對旗下醫審會無力要求如期鑑定,行政管理缺口是問題根源之一。
  • 打刑事遇停擺、打民事不受影響,同一醫療糾紛在刑民途徑形成「一國兩制」,對病患家屬與被告醫師均不公平。
  • 被告醫師也受苦:刑事案件被告必須親自出庭、長期名譽受損,卻因鑑定停擺遲遲無法獲得清白。
  • 司法院研議配套:以匿名代號搭配密封對照表的方式讓鑑定人簽名,但能否真正解決問題仍有待觀察。
  • 張倍齊律師認為此問題涉及多方利益,需衛福部、司法院、行政院整合協調,非頭痛醫頭式的單點修補。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刑事訴訟法(2024 年 5 月修正):新增要求鑑定人具名、到庭接受詰問(詰問又稱「結問」,ASR 轉錄為「結吻」,已校正)
  • 醫療法:醫審會為法定鑑定機關
  • 交互詰問制度:刑事程序中兩造律師對鑑定人進行詰問的程序設計
  • 民事訴訟鑑定:民事案件未受本次修法影響,鑑定人無須具名或到庭
  • 性侵害案件匿名保護機制:節目以此類比,討論鑑定人能否適用匿名詰問(類比說明,非直接適用)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就醫病歷(完整就診紀錄、檢查報告、手術記錄)
  • 醫療時間線整理(事件先後順序、各科轉診過程)
  • 醫療過程中的書面溝通紀錄(知情同意書、術前說明)
  • 就診費用收據與後續醫療支出憑證
  • 完整病歷文件與護理紀錄
  • 術前術後照片(如適用)
  • 相關醫學文獻或治療指引
  • 確認提告途徑(刑事或民事)對鑑定取得的影響
  • 瞭解目前鑑定停擺現況,預做時程準備
  • 盡早諮詢律師評估後續鑑定可行性

精華逐字稿整理

--- 開場:延續上集問題 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這集繼續講刑事醫療糾紛鑑定停擺的問題。 上集講到刑事醫療糾紛大量依賴鑑定——不只刑事,民事也一樣。但在 2024 年 5 月刑事訴訟法修正後,針對鑑定人,新法要求鑑定人「具名負責」,而且要到庭接受詰問,用以擔保鑑定報告的品質,讓法院確實理解爭議,讓訴訟雙方能夠攻防。 醫審會退案潮 新法通過後,卻發現醫審會開始拒絕鑑定。醫界對這次刑事訴訟法修正的反彈很大,因為民事案件沒有具名要求、沒有要求鑑定機關到庭接受詰問,只有刑事案件受到影響。結果新法上路後,刑事醫療鑑定陷入大塞車。 站在鑑定人的立場,今天這份醫事鑑定報告要具名,表面上說是負責,但如果你鑑定出同行醫師有疏失,以後換你被告,會不會沒有人幫你?大家會不會覺得你是那種同行之間互相整人的?這種擔心受到報復的顧慮,導致大家不願意接鑑定。 而且這種鑑定吃力不討好。醫師在台灣算是高收入族群,但依媒體報導,進行這種鑑定只能拿幾千塊的鑑定費,還要擔心被報復,誰願意做? 退案規模有多大 以前刑事醫療糾紛大概有八成的訴訟案件由醫審會負責鑑定。現在醫審會直接整箱卷宗退回,不鑑定了。連求助教學醫院也頻頻碰壁,許多醫學中心也表示拒絕接受刑事醫療鑑定。 依據衛福部統計,2018 年開始每年平均有三、四百件醫療鑑定。如果鑑定停擺,一年就是三、四百件塞車,三年就是一千兩百件卡在那裡。這些案件代表訴訟沒法進行,因為沒有鑑定,檢察官和法官很難自行審案。 制度困境:衛福部管不動醫審會 醫審會依醫療法是法定鑑定機關,結果法定的鑑定機關居然可以拒絕地檢署和法院的鑑定委託,衛福部也拿不出辦法來。修了一個法,醫審會竟然可以直接說不鑑定,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刑事與民事的「一國兩制」 目前等於是說,同一件醫療爭議,打刑事就遇到鑑定停擺,打民事卻沒這個問題。這種情形對病患家屬不公平:我去打刑事得不到鑑定,去打民事卻可以得到鑑定? 從被告醫師的角度也一樣:刑事案件被告必須親自到庭,不到還可以被拘提;訴訟拖了好幾年,診所或醫院的形象受損,醫師也希望司法能夠趕快還他清白。但鑑定停擺,案件就是沒辦法結束。 司法院研議中的配套方案 據自由時報報導,司法院似乎要提出一個配套措施:讓鑑定人的代號與真實姓名建立對照表,鑑定人簽名後密封,不讓訴訟雙方閱覽,使人知道鑑定人是誰,但透過匿名機制保護。 但這個方案有困難——如果用匿名的方式,等於跟過往一樣,無法透明化;你要透明化,人家又不鑑定。就像性侵害案件中告訴人以「A女」稱呼、透過遮蔽處理進行詰問,醫療鑑定能不能也用類似方式?目前還有待觀察。 據報導,高檢署和衛福部在今年 4 月已開始研議解決方案。 結語 這個問題不容易解決,很難完全按照任何一方的意思走,因為醫界反彈這麼大。怎麼樣讓訴訟案件能夠進行、又能改掉過往鑑定報告不透明的問題,大家可能要集思廣益,朝向制度設計的方向思考,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形。 如果你有什麼想法,也歡迎在留言區與大家分享。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醫療糾紛的訴訟途徑選擇,直接影響能否順利取得鑑定結果。目前刑事醫療鑑定停擺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如果你或家人正面臨醫療爭議,建議在提告前先充分評估刑事與民事兩條路徑的差異與風險。 如有相關法律問題,歡迎洽詢張倍齊律師——他同時具備代理病患家屬與醫師的實務經驗,能從不同角度協助你釐清最適合的訴訟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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