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52|業界慣例算不算法律?契約空白時的舉證實務: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52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每個行業都有習慣做法,律師以省級計費、律師對律師溝通都是常見的業界慣例,有些甚至已被納入律師倫理規範。但當慣例進入訴訟,口說無憑。 本集聚焦「業界慣例」在訴訟中的功能與限制: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契約也沒有約定時,業界慣例可以作為補充履約義務的依據。尤其工程案件標的大、施工過程中突發狀況多,各方無法事先一一寫進契約,業界慣例因此經常成為費用歸屬的關鍵爭點。 然而,業界慣例必須由主張者負舉證責任。常見的舉證方法包括:向相關公會函詢(有時需支付鑑定費)、聲請法院囑託鑑定,或傳喚具有多年實務經驗的專家證人。若舉證不足,對方否認,就無法以業界慣例補充權利義務。

本集重點

  • 業界慣例是契約與法律都未明文規範時的重要補充依據,在工程糾紛中尤其常見。
  • 慣例成為慣例,通常沒有明文規定,只是行業長期運作的結果,大家習慣這樣做。
  • 口說業界慣例,法官不會直接採信,主張者必須舉證。
  • 常見舉證方式:向公會函詢、請法院囑託鑑定、傳喚具資歷的專家證人。
  • 同一領域的專家見解未必一致,因此慣例需有相當多數人認同才能成立。
  • 鑑定費、諮詢費皆可能產生,須事先評估訴訟成本。
  • 若無法舉證,即使慣例真實存在,也可能無法在訴訟中主張對應的權利。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與對方往來的書面資料(報價單、工程日誌、簽認單、LINE 記錄等)
  • 施工中有無口頭或書面指示追加工法或費用的紀錄
  • 同業或公會是否有類似工法費用歸屬的書面說明、規範或慣例文件
  • 工程圖說、設計說明及施工規範(是否有提及輔助工法相關安排)
  • 考慮委任律師前,先整理爭議金額及可能鑑定費的比例,評估訴訟效益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的可讀版本,忠實呈現節目內容,非逐字完整版。 --- 今天要講的主題是業界慣例,就是該行業習慣的做法。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慣例。 我自己是律師,就以律師業為例:打訴訟通常以「審級」來收費,一個審級一個審級計算。這是常見習慣,沒有硬性規定,但大多數律師都這樣做。另外,如果雙方都有律師,律師之間不會繞過對方的律師直接去聯繫對方當事人,這個慣習甚至已經納入台灣的律師倫理規範。 業界慣例之所以在訴訟中重要,是因為很多事情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契約也沒有詳細約定。尤其是工程案件,標的動輒幾千萬,履約過程中會遇到各種突發狀況,根本不可能全部寫進契約。 舉個工程案例:施工到一半,發現污水處理池的結構體因為浮力往上浮,承包商必須採取降水、壓重等輔助工法才能繼續施工。這筆費用到底誰來出?台灣高等法院在某個案子裡認定,這種輔助工法屬於承包商施工過程中應負的安全措施,即使一開始沒有在工程圖說中規劃,費用仍由承包商吸收。 那如果大家對業界慣例有爭議,要怎麼證明? 法官不是工程師,不能因為你說「業界都這樣做」就相信你。主張業界慣例的一方要舉證,方式通常有兩種: 第一,向相關公會發函詢問,請公會說明該行業的做法。有時候公會會認定這屬於鑑定,需要收鑑定費,甚至要到現場勘查,這些費用都可能發生。 第二,傳喚專家證人,請有幾十年實務經驗的業界人士出庭作證,說明「依照我做了三、四十年的經驗,一向都是這樣做的」。 但要注意:同一個領域的專家,見解不一定相同。所謂慣例,必須是業界主流做法,不是少數人說了算。如果你無法舉證,對方又否認,法院就不會採納這個主張。 所以,業界慣例雖然可以補充契約的空白,但並非口說就有效——你必須要有完整的舉證,才能讓它在訴訟中發揮作用。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業界慣例在訴訟中能否發揮作用,關鍵在於舉證。口頭主張「大家都這樣做」,對方只要否認,你就必須拿出公會意見、鑑定報告或專家證人佐證。 如果您正面臨工程追加款爭議,或對方以業界慣例要求您承擔額外費用,建議先盤點手中有哪些書面紀錄,評估是否能支撐慣例的存在。 如有需要,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協助釐清個案中業界慣例的主張方向與舉證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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