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64|小孩說的話,法院一定相信嗎?: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64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張倍齊律師以丹麥電影《謊言的烙印》(2012)為引,帶出一個在台灣司法實務中同樣存在的難題:當一個小孩指控大人性侵,這句話有多大的殺傷力,又有多大的不確定性? 本集討論的核心不是「小孩會不會說謊」,而是「小孩的陳述在哪些條件下可能受到誘導,從而形成不準確的描述」。 兒少陳述在性侵害案件中地位特殊:現場通常只有兩人,幾乎沒有旁證,告訴人的指控本身成了案件的關鍵。然而小孩的記憶尚未完整,對大人提問極為敏感,也不具備充分評估自己陳述「殺傷力」的認知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提問方式的細微差異——開放式或封閉式問題——可能左右孩子給出的答案。 張倍齊律師也提醒第一線的家長:聽到孩子說出疑似被侵害的話,情緒上義憤填膺完全可以理解,但在這個關口,不當的追問、填補孩子「不足的陳述」,反而可能讓案件變得更複雜,甚至無意間形成對無辜者的不公平指控。

本集重點

  • 性侵害案件的特殊困境:證據先天不足,現場多半只有兩人,告訴人的陳述成為唯一核心。
  • 兒少不是「故意說謊」,而是認知發展尚未完整、記憶容易模糊、對大人提問高度配合。
  • 封閉式問題(「叔叔是摸這邊還是那邊?」)會誘導小孩給出大人預設的答案,而非孩子真實的記憶。
  • 警局製作筆錄的難度極高,需要專業技術、社工陪同,才能避免誘導並保全真實陳述。
  • 家長在第一線的角色很關鍵:過度追問、補充孩子說法,可能在無意間汙染證詞。
  • 告訴人的指控具有極高的殺傷力,對被告的人格否定是最嚴重的指控之一,但也正因如此,證據評價必須更謹慎。
  • 法院判斷兒少陳述,不單看孩子說了什麼,更要綜合全部卷證內容,評估陳述是否一致、有無前後矛盾。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記錄孩子最原始的說法(文字或錄音),保留第一手陳述,不要反覆追問
  • 留意孩子說法是否自發、有無在大人追問後才出現的細節
  • 就醫驗傷:身體傷害或接觸跡證
  • 儘速向警方報案,讓專業人員以正確程序製作筆錄
  • 諮詢律師,了解程序保護與自己的角色界線
  • 保留與孩子或家長之間往來的所有通訊紀錄
  • 是否有其他目擊者、監視錄影、當時行蹤資料
  • 了解筆錄製作過程(是否有社工陪同、提問方式是否適當)的相關資料
  • 諮詢律師,評估陳述一致性與補強證據的必要性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節目核心內容整理版,已校正 ASR 錯字並刪去重複語句,不代表完整逐字稿。 --- 今天要講的主題,從一部電影開始。這部丹麥電影叫《謊言的烙印》,2012 年上映,比較冷門。故事是這樣:有一個幼稚園男老師,在社區裡很受歡迎,但因為一個小女生的玩笑話,變成人人口中的性侵犯。他不只在社區被排擠,連去買個肉,人家都不賣給他。這種氛圍貫穿整部電影。你可以看到一個大人,在被一個小女生指責是性侵犯的時候,有多難自清。現場常常只有兩個人,各說各話。後來小女孩已經承認她當時說的是錯的,但其他大人的反應——大家去看電影,我不說了。 --- 性侵這種案件,在台灣社會應該是被認為最讓人厭惡的犯罪之一。一個人被指控性侵,對他人格的否定,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但偏偏性侵案件,證據又最為不足。為什麼?因為這種事情,很少在大庭廣眾之下發生。大部分的性侵案件,要怎麼判斷有沒有性侵這件事,其實是司法上一個很困難的難題。 --- 判斷告訴人(被害人)的指控,不是只看那一句話,就判被告有罪;而是要綜合整個卷證內容來做判斷,這才是司法工作者要做的事情。但整個訴訟過程中,重點首先落在告訴人的指控是否前後一致、有沒有矛盾的情形。換句話說,在性侵案件裡,告訴人的指控,還有筆錄的製作,非常非常重要。 --- 如果今天告訴人本身是小孩子,假設是一個四、五歲的小女生,對於這樣的筆錄,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看?第一個直覺,小女生年紀那麼小,不會說謊。但第二個,是否對小孩子的這種筆錄抱有一定的質疑? --- 我們可以理解身為家長,如果你的孩子說被學校的男老師性侵或猥褻,當下一定非常著急。但請特別注意:小孩子有時候不是刻意說謊,而是在大人的詢問過程中,非常容易受到誘導。 比方說,如果製作筆錄的人使用的是封閉式問題:「妹妹,請問叔叔是摸你這邊還是那邊?」這種提問方式,很容易引導出小孩給出特定答案。因為這樣問,會讓小孩認為「這兩個裡面,一定有一個是正確答案」。 小朋友的心思很多時候還沒有成長完整,對於自己的話有多大的殺傷力,不見得有充分的認知。而且小孩子記憶容易模糊,不一定是刻意栽贓一個大人,但因為在過程中,他為了要迎合師長的詢問——而且小朋友習慣聽爸爸媽媽的話、長輩的話——他感覺得到大人希望他說出什麼東西,關鍵證詞就可能在這個過程中受到誤導。 --- 在以往曾有一個案子,也是一個男老師,他是特殊教育學校的老師,叫徐貝鳴。他因為在一個涉及智能障礙女童的性侵案件中,女童的證詞受到污染,而遭到冤枉。在這個案子裡,警方在記錄證詞的時候,常常將母親的說法,直接轉化成女童的證詞,這種做法很容易讓女童的證詞受到污染。 --- 你想一想,現在如果你是警察,你要製作筆錄。一個女童跟她的家長帶著小朋友來警局,說小朋友在學校被男老師摸這裡摸那裡。接下來,你要怎麼製作筆錄? 你說:「妹妹,媽媽說啊,今天你有跟媽媽說,你被男老師摸胸部對不對?」這種直接單刀直入的問法,很有可能就得出「對」,因為小孩在迎合媽媽,他不能否定媽媽剛剛跟媽媽講的那些話。 這個過程,需要非常專業的筆錄製作技巧,甚至需要有社工陪同,避免誘導,也避免冤枉好人。這一份筆錄製作完之後,整個案件其實就大致定調了。被指控有性侵的被告,就要開始想辦法辯白、澄清。 --- 身為家長,當第一線聽到這樣的指控,一定要特別注意,要很冷靜地去判斷,孩子說的內容有沒有矛盾的地方,或不合常情的地方。不要在這個過程中誘導小朋友。 有些家長,小朋友本來可能只是隨口一說,但家長把小孩子不足的陳述補起來——比方說,小朋友原本講的是「那個男老師要我課後留下來,說要幫我輔導功課」,家長一聽,警報聲響起,就開始盤問,東問西問。這個過程都會讓小朋友感受到壓力,從而形成不實的陳述,讓整個案件越來越撲朔迷離。 --- 當然,有些案件是真的有性侵,但因為證據不足,被告逃脫了法律制裁;這種情形也是可以想象的。但也不代表我們要把自己當作上帝,這麼篤定地認為一定有這件事、或一定沒有這件事。我們評斷這些事情,受到證據、受到陳述的影響,有我們的局限性。不要過於篤定——有時候這樣的態度,在厘清事實的過程中不見得是好事。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孩子的一句話,有可能改變一個大人的一生;然而同樣地,真正受到侵害的孩子,也需要被認真對待。這兩件事情並不矛盾,但都需要正確的程序與謹慎的態度。 如果您正在處理涉及兒少陳述的案件——無論是身為家長、身為被指控的一方,或是在案件中需要評估孩子陳述的可信性——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了解您在這個程序中的角色與權利。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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