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地檢署開庭該注意的事

05 JUN 2024 張倍齊律師

一、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辦?


先確認自己身份是被告還是證人,

注意傳票上的「案由」,可以大致知道是什麼案件傳喚自己。

傳票上會有「案號」與「股別」,股別是指單位名稱,

一個股就是一位檢察官配一位書記官,

法院、地檢署通常用「千字文」的字(天地玄黃,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張……)

來當作股的名稱,例如:天股、地股、玄股、黃股。

對於傳票上記載內容有疑問,可以打電話給那一個股的書記官確認。

如果覺得傳票長得怪怪的,擔心是詐騙集團的假電話,可以上網查詢地檢署官網上的電話再打。

 

二、報到流程


拿地檢署傳票,到地檢署的偵查大樓法警室報到,

請法警掃描該張傳票與身分證後,就完成報到程序,

法警會跟你說當天是在哪一個「偵查庭」開庭。

 

三、開庭會開多久?


通常地檢署開庭時間大約20分鐘左右,

但這只是通常的時間,如果那一庭檢察官有傳喚證人或案情比較複雜,

就會開比較久一些,時間沒有一定。

 

四、開庭是要開什麼?


(一)如果身份是被告


檢察官先確認你的姓名、地址,

告知有權保持緘默、可以選擇辯護人、可以聲請調查有利之證據、

無需違背自己的意思為陳述,先「權利告知」。

檢察官會大致告知告訴人(提告者)所告何事,

會說提告的時間、地點,並且就案情內容詢問,請你提出完整的解釋或答辯。

檢察官可能也會把問題拆開,一一詢問

(例如先問你擔任何職?案發當天現場有誰等),請你一一針對個別問題回答。


(二)如果身份是證人


證人到庭,檢察官可能會詢問你與被告是否有親屬或僱傭關係,

如有,可以拒絕作證。如無,會請你「具結」作證,

「具結」就是簽下切結書,擔保所說的話真實,否則就要負擔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責任。

不論是被告或證人,在回答檢察官問題時,請看著前方電腦螢幕,

螢幕上會顯示筆錄,檢察官的問題會列在上面,

檢察官的問題會是一個問題問完之後,再問下一個問題,因此邊聽邊看著螢幕前的問題回答。

回答時,也請注意一下螢幕上所記載的,是否與你的回答相符,

如果意思不同,可以請書記官更正記載。

由於筆錄在我國司法實務上占很重要的地位,

因此如果是明顯錯別字還沒有關係,但若回答的意思與筆錄記載完全相反就不好了。

針對檢察官的問題,檢察官問什麼,我方就答什麼,一問一答,回答時不要跳躍式回答問題。

題目所詢問的事項,被告可以就有利之證人可以聲請傳喚,

可以在回答該題目時,請檢察官傳喚。

當天全部問完後,檢察官會把螢幕上的筆錄列印下來請你簽名,簽名後,就可以離開了。

 

五、開完庭後要做什麼


證人原則上做完證就沒事了,也有證人旅費可以領。

被告最好是在開庭前就先找律師,針對檢察官可能詢問問題先準備。

如果開庭前沒有找律師,

開完庭後覺得檢察官開庭時所詢問的事項對自己不太有利,就更要盡快找專業律師協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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