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35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很多人一提起訴訟才發現,官司不是今天告明天判,而是一段漫長的等待。這集張倍齊律師從司法院內部的辦案期限與管考機制出發,說明民刑事案件在一審、二審、三審各有大致的辦案期限,並以加總方式讓聽眾對訴訟時間有具體感受。 訴訟拉長的原因不只是法官的工作量,還包括:每次開庭到下次開庭的間隔、等待鑑定、傳喚證人、向相關單位函查,以及雙方積極攻防所帶來的往返。案件越複雜,程序就越長。 張倍齊律師也坦誠地談到,法官與檢察官絕大多數都兢兢業業,新聞上出現的問題個案只是少數,不能代表整體。 最後,本集強調的核心觀念是:提告是一個不容易撤回的決策,一旦進入訴訟程序,就很難輕易抽身。因此在提告前,應與律師評估訴訟時間、費用與可能結果,想清楚是要打、要和、還是邊打邊觀望,避免在氣頭上做出無法回頭的戰略錯誤。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後的可讀版整理,非完整逐字稿。 --- 開場:訴訟是法治社會的最後防線 大家好,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訴訟要打多久、為什麼這麼久。 很多人說,訴訟的結果都不好——中國有句老話說「送中兄弟」,意思是進了訴訟,兄弟都可能變仇人。但在法治社會,有時候你不得不提起訴訟去解決糾紛。律師的角度並不是一直鼓勵打官司,而是說:在很多情況下,沒有司法裁判,糾紛就沒有辦法有定案。訴訟,不管最後結果如何,終究是一個結果,是法治社會最後的強制力——判下來,大家就要照做。 我們的法律制度當然不完美,但如果說有一堆「恐龍法官」,我覺得言過其實。畢竟現在的法院,跟三、四十年前戒嚴時期已經很不一樣,資訊也越來越公開。 --- 管考機制:訴訟不是法官說拖多久就拖多久 訴訟到底要打多久?看具體數字會比較清楚。 司法院有一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這是內部管考機制,意思是辦這樣的案子大概要有個時間,不是法官想拖多久就拖多久,否則一拖五年十年就退休了,是不可能的事。 以民刑事訴訟來說,第一審的辦案期限大致是一年;第二審大致是一年六個月;第三審大致是九個月。 也就是說,如果一審在一年內判完,二審在一年六個月內判完,三審在九個月內判完,加起來就是三年三個月。這還是在沒有被認定有特殊延長事由的情況下。 有些案子因為需要鑑定——像醫療糾紛找醫療鑑定單位、工程糾紛找工程鑑定單位——中間可能好幾個月都沒有開庭,這些都會讓案件進行的時間更長。 這個管考機制的作用是督促法官,但超過期限不代表案子被撤回。案件不會因此被收走,法官也沒人來收——法官反而還會鬆一口氣。所以管考只是一個原則性機制,實際上法官真的判不完,也只能繼續判。 --- 為什麼這麼久? 案件拉長,原因有幾個: 第一,法官手上案件太多。 第二,案件本身不好處理。不是民事就比較簡單、刑事就比較複雜。有些案件涉及特別複雜的法律關係或事實,需要傳喚證人、向相關單位函查、申請鑑定。 第三,雙方攻防激烈。對方提資料,你也要舉證;你傳喚證人,對方也要傳喚。每一次開庭到下一次,民刑事法院大約相隔一個半月到兩個月。中間還要等鑑定、等書狀、等函查結果,一次又一次累積起來,案件自然越拖越長。 --- 法官與檢察官:多數兢兢業業 法官和檢察官其實都很辛苦。當然有態度不好或比較懶的,但大部分都是認真在崗位上的。好的法官做好本分,新聞不會報;被新聞揪出來的,都是少數害群之馬。各行各業都一樣,不能因為少數問題,就說法官和檢察官整體都差。 --- 訴訟的勝敗與壓力 一個訴訟終究是一個勝訴、一個敗訴,除非協商和解。敗訴的那方通常不服,所以有人開玩笑說法官至少得罪一半的人——因為勝率就是五成。這只是玩笑,每個案子的勝率要看證據強弱,不是每件都五五波。但無論如何,終究有一方敗訴,法官在做判決時也承受著一定的壓力。 大家又要求快、又要好、又要有品質,有時候真的沒那麼簡單。 --- 提告前要想清楚的事 所以,提起訴訟前,最好先問律師:這件案子大概預期要多久? 當然這只是評估,訴訟中會有很多意外——對方突然拿出有力的證據,或者你傳喚的證人突然反水,這些都有可能讓訴訟偏離預期。有時候案子在訴訟前就評估有風險,但不打又不行,這時候至少要把風險搞清楚,對訴訟大致有個底。 特別要注意的是:訴訟不是說撤告就能撤告,每種訴訟類型都有不同的撤回條件。一旦案件放進法院,就很可能開始進行,而且進行的速度不見得快,撤也撤不回來。你一定要有心理準備:訴訟通常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可能比你想像中還久。 --- 對方刻意拖延 有些對方是刻意拖,以拖待變。拖的原因可能是認為你拖不起,或認為多拖一陣子,他這邊會出現更有利的證據。這種情況下,訴訟就更不容易快速結束。 --- 訴訟像打仗,要有戰略 訴訟就像打仗。對方也不是木頭人,你說一句,對方也有攻防;對方也可能傳喚證人。 所以一開始就要想清楚:我們是要打、要和,還是邊打邊談、邊打邊觀望?不能在氣頭上就衝進去,因為事後要抽身,就像美國在各地打仗一樣,很多時候進退兩難,而且會衍生很多成本。 與其一開始走錯路,最後要修補卻非常困難,不如一開始就好好評估,找律師認真看過。不要擔心律師都會慫恿你打訴訟——好的律師會幫你評估清楚。如果不放心,多問一兩個律師也無妨,適度的諮詢費是值得的。 要避免的是「戰術上正確、戰略上錯誤」——執行細節都做對了,但方向從一開始就走偏了。
訴訟是一個放進去就很難撤回的程序。提告前,張倍齊律師建議你先弄清楚自己的目標、評估時程與成本,然後找一位你信任的律師認真討論。不確定的話,多問幾位律師也沒關係——諮詢費用是提告評估最划算的投資。 想了解打官司之前應該怎麼準備,或者已在進行的訴訟要如何應對,歡迎預約諮詢張倍齊律師。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