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9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為《八尺門的辯護人》影集心得下集,張倍齊律師從法庭場景出發,深入拆解刑事訴訟制度的設計哲學。 影集中的法庭戲,不像美劇那樣著重訴訟技巧的交鋒,而是凸顯各方立場:檢察官有追究犯罪的職責,同時法律也要求他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負有客觀義務;公設辯護人則專心為被告防禦;法官居中以中立角色做判斷。這個「鐵三角」對抗制,不是制度設計者認為三方都聰明英明,而是正因為承認人有偏誤與私欲,才需要分工讓彼此制衡。 張倍齊律師進一步解析,現代刑事訴訟制度(包含檢察官制度、辯護人制度)的源起,都在於不信任「一個人同時兼任控訴、審判與辯護」的可能。法國大革命後把追究犯罪的權力從法官手上分離,正是這個邏輯的歷史體現。 對常見的「法官恐龍論」,本集提出反思:若把司法期待完全寄託在個人英明(如包青天),卻又無力提出制度改革方案,只是將希望押注在「走在路上能遇到英明法官」這件不可能的事上。現代法治社會,信任的不是人,而是不斷修正、能限制權力的制度。
以下為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語後的可讀版精華段落,非完整逐字稿。 --- 【刑事訴訟不強調訴訟技巧,而是強調立場】 《八尺門的辯護人》的法庭戲,不像美劇那樣刻意強調律師或檢察官的訴訟技巧——把證人問到啞口無言那種。這部片要強調的,是各方的立場。 檢辯雙方,就像兩個拳擊手,各自有各自的角色;法官是裁判。這是刑事訴訟制度的鐵三角: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制度設計的初衷,是透過對抗制讓各方充分攻防,讓事實更可能被發現。 --- 【制度存在,正是因為不信任人性】 法律是一個制度,是一套規則。很多人抱怨司法很爛、法官很爛、律師很爛,但如果只能說「應該要有個像包青天那樣的英明法官」,卻講不出制度該怎麼改,那只是把希望寄託在個人身上。 現代法治社會,我們信賴的不是人,而是越來越完善的制度。我們設立檢察官制度,正是因為不信任一個人能同時兼任審判方和控訴方。法國大革命之後,才把追究犯罪的權力從法官手上分離出去,交給檢察官。 --- 【刑法不是要處罰人,而是拘束執法者】 我大一學刑法的時候,才想通一件事:在上古時代,部落裡要處罰一個人,根本不需要刑法——長老說了算就行了。現代刑法反而是用來拘束法官、檢察官和執法者:只有刑法明文規定的,才能依法處罰人,這叫罪刑法定主義。 所以法律有時候不是刻意要去處罰人民,相對的,它是拘束那些行使國家權力的人,讓他們只能依照規範行事。 --- 【對「法官恐龍論」的反思】 民調顯示台灣人很不信任法官,但在死刑存廢的問題上,大比例的人支持死刑。這是很矛盾的:不信任法官,卻又願意把判死刑的權力交給他們。 如果真的認為現在的法官、檢察官爛到爆炸,是不是也可以想一想:我們要怎麼設計制度,才能讓最優秀的人願意留下來好好做事?要解氣、要謾罵很容易,要提出制度、修改制度,才是真正困難、也真正有意義的事。 --- 【公民與制度的關係】 這兩集談《八尺門的辯護人》,我希望大家作為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能有更深刻的角度討論法律議題——不管是從心理學、社會學還是經濟學。法律制度當然不完美,但要讓它變好,我們要想的不是期待英明的法官出現,而是思考怎麼設計制度,讓好的人才願意投入,讓壞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所有的法律,都是公民意志的呈現,不管是直接或間接。
刑事訴訟制度的設計,背後有其歷史脈絡與對人性的深刻理解。每一道程序,都是一道對執法者的制衡。 如果你或家人目前面臨刑事程序的困境——不論是作為被告、告訴人,還是對案件的走向感到困惑——張倍齊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幫助你釐清自己在程序中的角色與可行策略。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