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296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買房靠貸款時,最怕的不是利率波動,而是銀行估價出來比你的買賣總價低,導致核貸成數不夠、頭期款缺口補不回來。本集張倍齊律師以一個具體情境說明這個風險的來源:市場行情已經反映在成交價,但銀行估價使用的是數個月前的資料,兩者之間的差距最終落在買方頭上,嚴重時甚至連解約都難,因為是買方未能履約在先。 節目中進一步說明,買方可以在簽約時主動要求加入「貸款不足解約條款」,約定若銀行核貸成數未達買賣總價一定比例,雙方得無條件解除契約。這類條款對買方有保障,卻可能讓賣方不願意接受,尤其在市場熱絡、買家排隊的情況下,賣方往往沒有理由承擔這個不確定性。本集幫助聽眾在簽約前想清楚:這個缺口你能不能補、願不願意賭,還是先請銀行事先估個底。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句後的可讀版摘要,非完整逐字稿。 --- 歡迎收聽法律護身符,我是張倍齊律師。今天要講的主題是房貸不足解約條款。 最近房市還是很熱,看到有人漏夜排隊買房。不過大部分的人買房還是要靠貸款,真的用全現金支付的是少數。貸款方式買房就會有一個貸款成數的問題。一般來說,核貸八成、頭期款準備兩成,這是基本的概念。 銀行見價偏低,缺口誰來補? 問題出在哪裡?比方說,你用 1,500 萬跟賣方成交,但銀行在估價的時候,看的可能是三到六個月前的資料,所以他估的是 1,300 萬。1,300 萬的八成是 1,040 萬,跟你預期的 1,200 萬(1,500 萬的八成)差了 160 萬。 你原本只準備 300 萬頭期款,銀行只貸 1,040 萬,手上加起來只有 1,340 萬,可是房子總價是 1,500 萬,還差 160 萬。這 160 萬對很多人來說不是馬上拿得出來的,尤其是頭期款已經是極限的情況。 這時候如果你拿不出錢,你就沒辦法履約,而這是你的問題。因為是你違約在先,頭期款就面臨被沒收的風險。 貸款不足解約條款怎麼設計?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你可以在買賣合約裡要求加入一條:「若銀行核貸成數未達買賣總價的八成,雙方同意無條件解除契約。」有這個條款,你比較不用擔心銀行見價低導致你出不了錢。 賣方為什麼可能不接受? 當然,這是雙方協商的結果。賣方可能會覺得:如果你自己評估頭期款可能不夠,為什麼要硬撐買這麼貴的房子?而且賣方在熱絡的市場裡根本不需要讓步,外面還有排隊的買家,你不買換別人。 買方自己怎麼評估? 如果你很擔心核貸不足的缺口,評估過後覺得 160 萬的差額有可能讓你繳不出來,那不如寧願不要買。除非你有其他後手可以補足差額,這種情況下不堅持這個條款也沒關係。 如果賣方不接受,你要評估的是:這個風險能不能承擔?如果不能,不如不買。或者你可以在簽約前先請銀行就你的個人情況事先估一下,多問一兩家,大概抓出能貸到的金額,才不會到最後辛辛苦苦存的頭期款反而被沒收。 好,這一集法律護身符到這裡,我是張倍齊律師,我們下一集再見。
買房是人生大事,簽約前多留一個心眼往往比事後補救省力得多。如果你正在評估要不要加貸款不足解約條款、或是已經簽約後發現核貸金額不夠,建議帶上買賣契約書、銀行核貸結果,與張倍齊律師確認你目前的法律處境與可行選項。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