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27|小訴訟可能要花大錢:節目筆記、逐字稿與延伸閱讀

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327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本集收聽與收看

本集摘要

很多人認為爭議金額小、訴訟就簡單;實際上,案件的複雜程度不只看標的金額,而要看法官如何處理爭點。本集以一件十幾萬元的裝修尾款糾紛為例:業主認為設計師施工有瑕疵而扣尾款,設計師則認為自己沒有任何瑕疵。這類工程或裝修爭議涉及機電、水電、建築等專業,法官通常無法僅憑肉眼判斷,必須委託專業機構鑑定。 張倍齊律師說明,一份這類鑑定報告在實務上費用已逐漸攀升至二三十萬元,加上律師費,訴訟成本可能遠超過爭議金額本身。法律上小額訴訟(標的十萬以下)與簡易訴訟(十萬至五十萬)的分類,只是程序上的分類,並不代表案件會更便宜或更快結束。 節目也指出,現行制度對小額糾紛尚未建立夠便捷的處理管道,當事人仍必須經過調解、書狀、開庭、鑑定等完整流程。在訴訟成本遠超過爭議金額時,調解或和解往往是更務實的選擇,但這不是當事人的問題,而是制度設計本身仍有待完善。

本集重點

  • 訴訟標的金額小,不代表案件一定簡單或費用一定低。
  • 法律上以財產事件的訴訟標的金額區分為小額訴訟(十萬以下)、簡易訴訟(十萬至五十萬)與普通訴訟(五十萬以上)。
  • 裝修、工程、漏水類糾紛常需委託專業機構鑑定,鑑定費在實務上動輒二三十萬元(節目口述)。
  • 鑑定費加律師費的訴訟成本,可能使原告一方前期就需支出三四十萬元,遠超過十幾萬的爭議金額(節目口述)。
  • 鑑定費原則上由敗訴方負擔,但當事人無法保證每一鑑定項目都勝訴。
  • 目前制度對小額糾紛缺乏更便捷的替代管道,仍需走完調解、書狀、開庭、鑑定等程序。
  • 訴訟成本遠超過爭議金額時,調解或和解是務實的選擇,但「和解不論理」——談和解就要放棄鉅細靡遺的是非之爭。
  • 標的金額大的案件,若法律爭點單純(如契約條款解釋),反而可能一兩庭結束;標的小但需要鑑定的案件反而更耗時費力。

本集提到的法律概念

  • 小額訴訟:財產事件訴訟標的金額十萬元以下
  • 簡易訴訟:財產事件訴訟標的金額十萬元至五十萬元
  • 普通訴訟:財產事件訴訟標的金額五十萬元以上
  • 訴訟鑑定:法院囑託鑑定機構就專業事項出具鑑定報告,費用由聲請方或敗訴方負擔
  • 調解:區公所或法院調解(節目口述背景提及)
  • 本集未引用具體判決字號

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建議先準備

  • 施工合約正本及全部補充協議(含口頭追加的書面確認)
  • 驗收紀錄、竣工照片、對話紀錄(含 LINE、電子郵件等)
  • 對方主張的瑕疵項目清單,以及己方的具體回應
  • 已支付款項的匯款紀錄或收據
  • 業界報價或同類工程行情參考(有助評估爭議金額合理性)
  • 若已有初步評估,需了解:爭議項目是否屬於需要專業鑑定的範疇(機電、結構、水電等)

精華逐字稿整理

以下為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冗字贅語後的可讀版本。 --- 很多當事人在詢問律師的時候,常說「律師,我這個案子很簡單,就要10萬塊的賠償,是小案子。」但評估案件複雜程度,標的金額只是其中一個面向,不代表案件的全貌。 我最近遇到一件裝修糾紛:業主做舊屋翻新,認為設計師在設計和施工上有瑕疵,所以扣留尾款;設計師則認為自己的修繕和設計沒有問題,要求業主付清。雙方差距大概是10萬出頭。 以設計師的角度來看,要嘛透過調解要業主付錢,要嘛就去法院打訴訟。而業主的心態是:「錢在我手上,你有本事就來告我。」但這種對峙其實最怕的是:設計師真的去告了。 --- 訴訟類型怎麼分? 以法律來講: - 訴訟標的金額10萬以下:小額訴訟 - 10萬至50萬:簡易訴訟 - 50萬以上:普通訴訟 這個案子的標的大概是10萬左右,屬於小額訴訟或簡易訴訟的範圍。很多人以為標的小,案件就比較不複雜——但這不一定。 --- 為什麼需要鑑定? 法官對於機電、水電、建築裝修等專業領域的判斷,通常必須委託專業機構鑑定,而不能僅憑法官肉眼去判斷有沒有瑕疵。法院的做法是囑託鑑定,由鑑定機構確認:到底爭議項目有哪些?哪些業主認為有問題、設計師卻否認? 一份這樣的鑑定報告,在實務上大概要20到30萬元,而且越來越貴。雖然敗訴方應負擔鑑定費,但沒有人能保證每一個項目都會勝訴。 --- 訴訟成本的真實面貌 除了鑑定費20到30萬,還要加上律師費,各地方不等,大概是8到10萬元。以原告方來說,整體訴訟成本可能落在30到40萬左右。 為了一個10幾萬的爭議,要先花30幾萬打官司,這不是當事人的問題,而是我們國家的訴訟制度,對於小額糾紛還沒有建立夠便捷的處理管道。即使是小額訴訟,你還是要寫書狀、開庭、提出書狀答辯,甚至要求鑑定。 --- 調解的務實考量 我是律師,不是立法委員,只能跟當事人說現況就是這樣。我會建議考慮調解——甚至可以這樣想:請律師要花的8到10萬,要不要直接拿來跟對方談和解? 和解不論理。談和解就不是在爭你死我活;你要爭個你死我活,那就不叫和解了。金額很小的時候,為什麼是六萬和解不是七萬?這個沒有人說得清楚。有時候就是12萬的爭議,一人一半,大概只能這樣。 對雙方來說,以後設計師不接這個業主的單,業主也不再找這個設計師,各走各的路,可能反而比較好。 --- 打官司前的重要提醒 不要以為訴訟標的金額小,案件就簡單。反而有些標的金額大的案件,如果法律爭點單純——比如就是一個契約條款解釋問題——法官一兩庭就能判,完全不需要鑑定。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只要案件涉及需要專業人士幫法官釐清的領域——裝修、工程、漏水、醫療等等——通常就必須走鑑定,也就代表訴訟成本會明顯拉高。

延伸閱讀

本集提醒

爭議金額小,不代表訴訟成本一定小。裝修、工程或漏水類的糾紛,一旦進入訴訟,鑑定費往往是壓垮成本效益的關鍵。在決定提告之前,建議先釐清:這類案件是否需要鑑定?鑑定費與律師費合計後,是否已超過爭議金額?調解或和解是否是更務實的出路? 如果您正在評估是否值得提起訴訟,或想了解在特定案件中調解與訴訟的成本差異,歡迎諮詢張倍齊律師,在正式進入程序前先做一次全面的成本效益評估。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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