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N 2026 張倍齊律師
《法律護身符》EP153 節目封面
本頁是《法律護身符》 Podcast 單集筆記。本集整理節目重點、法律概念與精華逐字稿,作為本主題的入門總覽。
契約中常出現「若一方違約,應對他方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的字樣,看似嚴謹,但在訴訟現場,這句話往往比想像中更難發揮作用。原因不在於法官不懂,而在於損失的金額必須被量化並舉證——而這件事,在許多情境下極為困難。 張倍齊律師以三個常見情境為例:房客在牆上塗鴉或亂釘牆壁後離去、物業保全值勤時打瞌睡、以及採購廠商逾期一天交貨。這些情況雖然直覺上「一定有損失」,但損失金額到底怎麼算?法院要求的每一塊錢都要說清楚來龍去脈,這道舉證的門往往讓請求方卡關。 本集提出的對應思路是:預先在契約中訂明違約金。不論是管委會與物業公司的服務契約、房東與房客的租賃契約,還是離婚協議書中的會面交往條款,只要事先把特定違約行為與對應罰則寫清楚,就不必在事後費力量化損失。這是本系列上集的核心提醒,下集將進一步說明訂明違約金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以下為節目內容整理,已校正 ASR 錯字、刪除重複贅字,非完整逐字稿。 --- 張倍齊律師: 大家如果有簽契約的經驗,應該常看到一句話:「若一方有違約,應付損害賠償責任」,或「乙方如有逾期,應對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這種用語在契約裡非常常見。 你可能不知道,這個損失在實務上是非常難證明的。 大家可能會覺得,怎麼會難證明?房客破壞房東的房子,不就是要幫忙修繕嗎?這不就是損失?法官連這個都不懂嗎?不是法官不懂,而是你的損失金額到底要怎麼量化,這件事才是真正的困難所在。 在訴訟上,你講的每一句話,對方都可能否認,你必須去證明。你要求償的每一塊錢,都必須告訴法院這是怎麼來的。損失同樣要舉證。 舉個例子:房客在牆上亂塗鴉,一走了之,房東的損失是什麼?你說是油漆費——但油漆費怎麼算?是油漆一個房間、一面牆,還是整間?如果房客亂釘牆壁,留下一個一個洞,修補費用要怎麼算?甚至有房客未經房東同意,自行在外牆掛招牌,不只外觀受損,招牌釘上去還可能破壞防水層,這個損失要怎麼計算? 再舉採購的例子:廠商逾期一天,你因此衍生的違約風險、物流困擾,要怎麼認定?損失可以想像,但怎麼量化,就有困難了。 社區的例子也一樣:保全打瞌睡,當然是怠惰職守。保全打瞌睡有沒有造成社區損失?應該有,但請問你要怎麼把這個損失量化成一個數字? 所以,實務上的建議是:如果有些損失你很難量化,與其在契約寫一個空泛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不如直接訂明違約金的標準。 比方說,保全打瞌睡一次被記錄到,就計罰新台幣 2,000 元(節目口述數字,未自行加算)。這在法律上就是違約金。你不需要再去證明社區因此損失了多少,直接按條款計算即可。 對房東來說也一樣:與其寫「有這些情形,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如把具體情形和對應金額列清楚——房客亂丟垃圾被管委會檢舉計罰多少、塗鴉毀損計罰多少,直接訂明。 這個思路也可以用在離婚協議書的會面交往條款上。如果約定每週五晚上八點交付小孩,但監護方一再拖延,就可以在協議中訂明逾時交付的罰則。當然要保留彈性:如果是小孩生病、高燒正在看診,這種情形不可歸責於另一方,就不應計罰。 這樣的設計,讓你的損害比較具體,也讓你的權利比較容易行使。但訂明違約金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我們下一集繼續說明。
契約中一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聽起來有保障,但真的要在訴訟中拿到錢,損失金額還是要自己舉證。張倍齊律師提醒:如果你預期未來可能有難以量化的損失,最好的時機是在簽約前就把違約金條款寫清楚,而不是等事後才來傷腦筋。 如果你正在審閱契約、或想評估現有合約有哪些舉證風險,歡迎預約張倍齊律師諮詢。
※ 本頁為 Podcast 節目筆記與一般法律知識整理,非具體個案之法律意見;法令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具體情形請洽律師依個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