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JUL 2026 張倍齊律師
房地產爭議可能同時涉及契約、登記、付款、占有及使用關係。
本頁依買賣瑕疵、租賃、社區管理、共有與借名登記整理相關文章。
查找前可先確認當事人身分,並整理契約、權狀、付款紀錄、往來文件及送達日期。
買賣瑕疵常涉及通知期間、瑕疵存在時點,以及仲介或賣方是否告知。買受人通常應在通知後 6 個月內行使相關權利,並受交付後 5 年上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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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案件要先看租約、押金、修繕、轉租同意與欠租催告。房屋欠租終止須欠租達二個月租額,並經催告仍未支付。
延伸閱讀:租賃契約、押金、修繕、提前解約與救濟程序
社區和鄰損案件通常需要會議紀錄、規約、照片、修繕估價與鑑定資料。若牽涉施工造成龜裂或傾斜,早期蒐證和鑑定位置會影響後續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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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和借名登記案件通常須核對登記名義、出資金流、房貸繳納、稅費負擔與房屋使用狀態。可先整理權狀、匯款、對話與長期使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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